不想有責任吧
anima158 wrote:
他說的浪費國家資源是真的

本來就是真的
警察的角色扮演主要目的就是第三方證人而已
證明有這場車禍存在, 幫你開聯單, 初判, 拍照, 都是國家的資源
最終還是兩造雙方自己橋賠償事宜
保險出險需要有報警聯單主要也是怕被以假車禍詐保而需要證明
小車禍本來就可以不需要叫警察來
台灣車那麼多三寶那麼多, 每天都是成千上萬件的車禍在發生
不管大小都叫警察來, 警察光處理這個就飽了
嫌錢太少可以當場再要
只要讓對方覺得合理就會掏給你
私了主要是不想浪費時間

那網紅自己是名人, 覺得自己被對方擺道
怕被先抹黑才要趕快先開記者會澄清
講是講名人, 但我個人不認識就是了
1740TT wrote:
因爲是網紅,違規迴轉怕叫警察上新聞影響行像想私下和解,結果還是上新聞鬧更大!!


迴轉的部分是我尚未查證時誤解了,查了一下事發地點,那個是位於高架道路下的左轉,只是他左轉時跨到了對向車道…

但仍舊是違規就是了,加上未注意車前狀況。


看別人窮只值6000元,如果換成他自己小孩你給60000他也不會放過你的。
5D3 wrote:
全責想要趕緊花錢了事,
(說不定酒駕想快速離開現場????)
但是忘了正常的報警處理流程,
這就是"經驗不足",
就算被敲竹槓也正常...

那麼剛好又是外籍生,
說不定外籍生只是認定是去醫院的醫藥費,
(國外看病本來就很貴)
修車費用都還沒談


不是,外籍生原本可能也是不想多生事端,關鍵是學校知情此事後,為了要保障好學生的權益,於是建議仍是要去報警備案,而外籍生也聽從學校的建議,就去報警了。
5D3
也是,和那麼貴的車發生事故不報案,晚上怎睡得著
這就是為什麼,車禍一定要叫警察, 雙方都有保障,不是你塞多少錢就沒事的問題,是(責任釐清)的問題,你覺得這是小事,不想浪費資源,那是你覺的,不代表應該是如此。
車禍報警做紀錄是在保護雙方,不然如果有肇責的那一方萬一反過來告你,你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自己沒有肇責,雙方就得跑法院跑很久,這才是在浪費國家資源。
有錢人最怕浪費時間了
能用錢解決當然更好
我覺得他不是沒錢

有錢人不怕花錢

但怕麻煩~


但我想被撞的或許也不是想大開口

只是備個案,也保障自己

誰知道會不會被反咬修後面的車
沒有錄影存證

當下應該要叫警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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