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故意在斑馬線惡作劇和滑手機的行人,也要罰6千才公平~~

就跟內線垃圾龜車一樣阿,自私的垃圾心態,來阿有種撞下去阿
andy0617 wrote:
蠢官便宜行事,沒有配套,顢頇行政,堵死給你看。

這樣看來是開車衝撞大爺不爽了,所以直接下車轉行人,故意堵給你看,所以看來看去都是同一群人在作怪,上車搞衝撞下車搞堵路,真不愧是同行講行話
最強藍光 wrote:
今天看到新聞報一個年...(恕刪)


台灣就是~不管就一直不管~要管就管到吹毛求疵

行人闖紅燈要禮讓行人!~要讓他登上國際媒體
行人闖紅燈要禮讓行人!~要讓他登上國際媒體
行人闖紅燈要禮讓行人!~要讓他登上國際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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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北路人行道上跳恰恰的傻子
看到新聞真的蠻傻眼的
hosee921 wrote:
復興北路人行道上跳恰恰的傻子

很有感吧,要知道開車衝撞大爺不能衝撞跟不能違停是多麼痛苦的事,不好好演出一下,怎能生活得下去呢
與其要互相監督

解決之道還是老辦法

"增加行人專用時相"
ChangHwa wrote:
應立新法:行人過斑馬線時,滑看手機、邊講電話、或故意逗留者,處以$1200元罰鍰

哈哈哈
這種規定是不可能的
想必你不了解為何開車騎車不能滑手機
所謂的改交行人地獄,就是開出更多、更高價的罰單。
這招會有用,過去早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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