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 「遷移、拆除、毀損」古蹟、暫訂古蹟、考古遺址、國寶、古物等等,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三級古蹟汽車上去結構肯定多少有點傷吧快跑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