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888 wrote:這案例警察開慢慢也有事,看新聞意思就是警車要停就對了 本來就是這案子就是警車要停才能避免因為這種鄉下81歲阿嬤九成九騎身份證的你要她懂得停止再開嘿係某可能代誌所以要避免車禍是你要讓她沒佛心不要負責幫忙收她
那位阿嬤的運氣用玩了。如果他過那些田間路口都這樣騎車,活到八十已經是緊繃了!看影片,不能全部責怪警車。看路口的草長那麼高,開車的就明白,在路口兩側的樹、灌木,過高會阻擋視線,會看不到橫向來車。然後阿嬤還有一項運氣差,就是他滑出去的方向是水泥護欄,撞上就像撞牆一樣,以他的年紀和車速,這樣的結果很正常。警車和他是擦撞,前保桿也沒有嚴重損壞,其實阿嬤騎很快。
其實,慢與停不是慢下來與停下來,它有背後含意設計交通號誌與標誌最主要的原因是保護人命財產安全,再來才是保護路權停不是只有停,停的用意是停下來確實看到左右兩邊沒有車子才通過慢也不是只有慢慢開過去就最大,慢的用意也是要看左右兩邊,注意是否有人車,不是眼睛只看前方慢慢開就無敵。行車不是只有看前方的路,要看左右是否有車,要看左右是否行人,如果路口有行人的話,行人比車子優先權更大。
jxv wrote:週二(7月11日)早...(恕刪) 其實這起事故只要其中一方有做到"慢"或"停"的規定,傷亡就可以避免了,所以在路口做到幾乎為"停"再走,是保障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很佩服那些不停還衝很快的汽機車駕駛,根本在賭命)
只要車禍..雙方都有疏失..輕或重視線不是依據..如彎道盲彎,,看不到路況就不該超車,這路口有反光鏡,,如視線被草擋住,應停住確認再開,我習慣是這樣會發生意外..事後看案例..只要任1方更謹慎點就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