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多人回覆應該是正常回覆,不會去了解重聽真實情況,本人看了這例子後,覺得新北政府或地方政府應該禁止高齡殘障者開小黃,或者是每年身體檢查過關才繼續開。聽障者,雖然可以戴助聽器改正聽力,但是這有風險的,因為有時雜音太多,會讓駕駛者分心,加上助聽器沒電時,會完全聽不見車外聲音不說,連消防車、救護車、警車、方向燈的警告聲也會聽不見,更不用說,會造成視力負擔加重而容易疲勞,說真的,聽到死者丈夫要告司機,本人反而覺得沒用,日後只會出現更多一樣受害者,如果那位司機不聽勸,就算沒駕照也要開小黃或者跟他一樣的人也在開小黃,讓這個例子不會只有這樣就沒了。
快70歲聽力障礙眼睛有可能是正常的嗎?可能早就有視野缺損了不在視野中心的物體根本看不見看這次事故發生的情況, 很有可能是這樣一般視力檢查根本檢查不出來也可以說是政府刻意放水眼耳都差的情況下身體對於速度的本體感覺一定會變差根本就沒有能力隨時因應環境來改變行車速度看這駕駛轉彎時的速度應該就是如此建議引進鞭刑才能徹底處理這種只剩爛命一條的無良駕駛
面對每一起死亡車禍案件,都是令人心酸與家庭破碎的悲劇沒人會想故意發生這種事(除了一堆嗑藥與喝酒上路之外)有一點我要講的是,我覺得有人一開始就汙名化小黃,這事件跟是不是小黃老實講一點關係都沒有,主要問題還是駕駛如果今天這個事故是 一般小客車,同一個駕駛,一樣還是有可能發生死亡事故,這樣應該是全部70歲以後不准上路才是,怎麼會只有小黃目前職業駕駛的認定已經是相對嚴格,其實從道安資訊網查一下就很清楚每年事故最大宗還是來自於一般自用車,計程車比例還是很低的
看網友在說高齡駕駛撞死行人, 要禁止高齡駕駛,那要不要先查查哪個年齡段的駕駛撞行人數量最多,這個可能是30~40歲的最多,那要不要禁止所有30~40歲的駕駛上路.本就是個人問題就不要扯到其他有的沒有的來模糊焦點.
只能說台灣撞死人的刑責太輕了,和解也是幾十萬不痛不癢,筆錄寫一寫出去就繼續開車,刑責輕也不管你繼續上路,說不定撞超跑還要賠更多,人命不值錢,法院的官就一堆米蟲!有些人根本不適合開車,法官聽懂了嗎有些人根本不適合開車,法官聽懂了嗎有些人根本不適合開車,法官聽懂了嗎超你馬的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