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調解啊
怕什麼
寧願捐錢給國庫也不要給這種人
hsnu856
調解的話是給這種人....不是直接捐給國庫
在台灣!沒受傷,也要假裝有受傷,要到醫院就診或驗傷,對方也可能告你傷害。
跳跳是隻貓 wrote:
我方騎機車至路口轉黃...(恕刪)


醫療傷害強制險有理賠,但是重點是對方真的有去就醫嗎?還是純敲詐
要請薪資賠償,也要有醫生開立診斷證明,必須休養半個月才能成立吧!

原則上要請醫生開立休養1-2週還算蠻容易的,所以還是幫自己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或超額險比較保險。
說說我的觀點~ 從後方撞就是肇責較高尤其他又受傷,如果他要告其實很簡單(根本不須甚麼訴訟費、裁判費、律師費....),如果在調解前都無法解決,經偵查庭後~到法庭樓主會被判過失傷害得易科罰金(這是刑事),這還沒完,他可以在判決後再告民事(就算判下來區區幾千),樓主覺得划算嗎?所以這可以看出保險的重要,但還是有人有保險不願意賠的,我都覺得是自找麻煩,試問您都繳了保險來保意外還讓自己到興訟(除非保險公司賠不夠)?
其實保險公司都希望走法院,因為這樣才賠得確定,賠得少(因為大多數的人不懂理賠規定,無法開出合理的診斷),還有刑事的易科罰金保險是不賠的,是您的成本。
請問她半個月是多少錢?樓主可以思考一下。
如果對方確定開立無法工作半個月薪資補償,最好要求對方開立請假證明與薪資證明,否則給了薪資補償,對方又沒請假,對方就有造假詐欺嫌疑。
跳跳是隻貓 wrote:
我方騎機車至路口轉黃...(恕刪)


獅子大開口的案例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詐欺反打...被害人僅能就車禍損失部分要求賠償,對方如果沒請假就要求半個月薪水損失,詐欺罪(未遂犯罰之)就可成立
tolokomo
告詐欺也是刑事,要求賠償是由碰撞事實後衍生出的事件, 弄不成反而會被對方告誣告, 不要亂用.
llyujen
詐欺不會成立吧,恐嚇或許可以討論一下
強制險有20萬的賠對方用的體傷保額,
有請保險公司出面談了嗎?
bbvvccjojotv
只有強制險,只賠醫療部分,保險公司不會派理賠業務出席調解,必須要加保任意險才有。
其實上法院真的不代表什麼,
因為他的是極輕傷,且你們有進行調解過(可以補述經過及處理誠意過)
法院會依傷勢輕重和調解誠意去做判決,我想這種皮肉痛法院也不會判什麼...
只是說要不要花時間開庭而以!
上法院前, 先到家裡附近的警局備案, 說被人威脅對方很兇可能會對自己不利, 然後拿備案單給他看.
戰術就是 : 互潑髒水, 讓對方也承受一點心理壓力. 心理戰.

這種鳥事 每天都在法院上演,
地方上的小法官最討厭的就是這種 貪得無厭的碰瓷 老肥醜女人. 放心吧!!!

第三人責任險 一定要保, 一年保個2000元也好 , 讓保險公司去處理.
bbvvccjojotv
一般財損任意險一年頂多幾百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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