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認證交通部科技執法頭痛醫腳

october2222 wrote:
TVBS新聞把人家報告只節錄一段, 還把人家報告的寫法改了
審計部是寫[7 處未依肇事成因設置適當之科技執法設備]
人家還寫[14處未設置科技執法]

人家報告是這樣寫的
[惟經分析比對 109 至 111 年度肇
事熱點及各市縣科技執法地點,連續 3 個年度均列為該市縣易肇事地點者計有 28
處,其中 14 處尚未申請補助設置科技執法設備,7 處未依肇事成因設置適當之科
技執法設備,為強化交通違規取締作業,降低違規駕駛行為,經函請交通部研謀改
善。]

難怪很多人說TV BXXX SXXX


重點是這樣看嗎?
28處設了14處,其中7處設置有問題
表示一半申請補助的科技執法未依肇事成因適當設置了喔
如果都不檢討,那未設置的14處又有幾處能適當設置?
還有縣市政府自己搞得呢??不是用國家的錢?

其實報導已很含蓄地說喔
並沒有批判弄了這些沒路用的科技執法,對交通肇事都沒改善

事實上大多數人也不是全反對科技執法
而是突然出現那麼多無腦無效又擾民的科技執法,令人覺得納悶
每年這些交通檢討報告都寫得不錯
相信這些政府官員腦袋應該也不差
怎會搞出這些奇怪的東西,連非專業的都覺得納悶
hch2006 wrote:
交通部說要發錢給各縣市政府改善交通, 但各縣市政府只想裝設"科技執法"不是嗎?
難不成要交通部說「不行, 你們要改路口設計、標線重畫....」,
後續變成這些縣市首長又上新聞說"中央刁難"?


不管中央還是地方,都是國家的錢,欠缺督導
如果申請中央補助還有審查的科技執法都可一半搞成這樣
可知地方自己搞的還有多少問題
能否好好分析肇事主因做適當設置去改善交通問題
vicence wrote:
28處設了14處,其中7處設置有問題
表示一半申請補助的科技執法未依肇事成因適當設置了喔
如果都不檢討,那未設置的14處又有幾處能適當設置?
還有縣市政府自己搞得呢??不是用國家的錢?


重點是審計部哪裡打臉交通部了??
[據交通部統計,經宣導採行科技執法後,交通違規案件數較實施前改善,已具初步成效,惟經分析比對 109 至 111 年度肇事熱點及各市縣科技執法地點,連續 3 個年度均列為該市縣易肇事地點者計有 28處,其中 14 處尚未申請補助設置科技執法設備,7 處未依肇事成因設置適當之科技執法設備,為強化交通違規取締作業,降低違規駕駛行為,經函請交通部研謀改善。]
科技執法主要目的是撈錢
與改善交通安全無關
那樓主拿這篇去交通部取消科技執法呀
在這發廢文幹嗎 ?
october2222 wrote:
重點是審計部哪裡打臉...(恕刪)


一半設置有問題,交通部自己也承認
這樣還不算打臉?
那臉皮要多厚,打多大力才算?
october2222
你不知道科技執法是縣市政府規劃設置的嗎?打臉也是打縣市政府的臉[笑到噴淚]
科技執法裝好裝滿就對了 然後取消民眾檢舉 讓違規魔人雞嘴變鴨嘴🐒
https://www.audit.gov.tw/p/405-1000-8024,c453.php?Lang=zh-tw
110決算預算書審查意見第447頁(丙14-407)

(三)交通部建置資訊系統蒐集分析交通違規及事故資料,研擬相關防制措施,惟有關交通違規科技執法之取證、舉發及裁罰作為等執行情形仍欠周妥,允宜檢討研謀改善。

這是審計部109年列管,科技執法有欠周妥
然後交通部檢討報告自爆28只做14,其中7處有問題?
要多運用科技執法設備,加強執法效能??
我怎覺得答非所問呢?
完了
你要被檢舉仔洗成超速仔了
你這樓貼文沒洗飆仔
我切
基本上,加裝測速照相、區間測速,應該要當地車禍發生率高,而且車禍主因為車速過快,才可以裝。很多地方的車禍主因可能是不遵守號誌、標線,這時就要裝闖紅燈照相、針對性科技執法,這才能對症下藥。
但是最根本之道,還是在駕駛素質的提升,警察執法更積極,路權順序觀念更落實,才能真正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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