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這麼多樓.看到了嗎?國道6限速100...你車速大概100左右...一堆人龜車龜車的喊...有幾個在說那大車不保持安全距離的開法危險....如果發生事故.一定怪你開太慢.還龜在內線...都是這種思想水準..台灣交通會好才有鬼
法律明定的危險駕駛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行為包括:在道路上任意迫使他車讓道、任意減速或煞車等。公共危險罪等法律責任:行政責任:可依前述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進行檢舉,罰鍰範圍為新臺幣六千元至二萬四千元。刑事責任:包括強制罪、公共危險罪、公然侮辱罪、恐嚇危害安全罪等。若導致事故,可能涉及殺人、過失致死、重傷害或過失傷害等罪。民事責任:如有交通事故或受到恐嚇、傷害,可要求損害賠償。
ado016435 wrote:不要亂逼造成安全問題, 至於他是不是龜車, 那不干你的事, 自有警察會處理」 也很通順,沒說龜車是對的,但逼車問題更大 是龜車擋路 嚴重 還是 逼龜車 比較嚴重?小烏龜真的很多,大車無法開內車道,所以龜的情況不多多數人對小烏龜真的沒辦法,除了大車才能對牠造成壓力至於被逼 ,你能跟的上我的車速,你就跟,只要我沒佔用超車道,你這樣跟車,我會去檢舉龜車 VS 逼車 ,你最討厭那個?龜車,高速公路內車道,滿滿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