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職業駕駛要求檢舉人要通過考試」是反智的訴求??

支持樓主,

對於這些行為普遍很不專業的職業駕駛,

你們能不能先檢討好自己的所做所為?

法規合不合理不是你們說了算,要改先講出道理來,

別老是用那套「我書讀得少、你不要欺負我」的態度,

若有窒礙難行的法規存在,不用你們說大家都會有共識的,

有臉提這些不要臉皮的訴求,不如花心思改善行為跟環境。



說穿了、國人就是不喜歡守法所以違規及車禍防不勝防,

然後就會有更多過度、奇葩的規定出現,這已是惡性循環,

回頭看看自己是否已經都遵守最基本的規則,

簡單的都做不了,那表示問題就在自己身上,別牽拖法規了。
有些人就是惡意檢舉的,整天在路上繞來繞去檢舉人
再加上台灣的道路標線等等,太多造成違規的陷阱,不違規也難
只是看當下有沒遇到偽正義的膜人,以興災樂禍的心態檢舉
搞得人人像紅衛兵,你檢舉我我檢舉你,共禍共爽
mioka
lianthony0000 雖然你想像的很美好,但是歷史上不沒有發生過,中國共產黨的紅衛兵鬥爭就你檢舉我,我檢舉你。家人自己檢舉家人,結果如何你也看到了多去中國走走體驗生活就知道~可能過境就被消失了
wow-ouch
mioka 你還活在二、三十年前嗎?過境中國就會被消失?大陸不是個完美的地方沒錯,但你到底去過了沒?
Jason kid wrote:
前言:幾個月前,本人...(恕刪)
檢舉人要通過考試,同時檢舉時要配戴識別證

正確。
老百姓非公職人員,無專業培訓,只憑個人論斷無法認同。
這更涉及道德修養,不指導他人還胡言他人犯錯,心態歪曲。
Shuuta
cougar2015 所以判斷違規是否成立 & 開單的是警察啊,這跟檢舉人有沒有警察權有個毛關係?邏輯死亡?~[幫不了你][幫不了你][幫不了你]
cougar2015
Shuuta只會頂嘴
1、汽機車格退出道路、人車分流
2、設置只允許臨時停上下客專區
現在停車位就不是很夠了.還要為了計程車"汽機車格退出道路"
試問計程車有這麼偉大嗎?要大家讓他們.還要遷就他們.會不會太過份了.
"設置只允許臨時停上下客專區"就算有計程車也是隨便亂停.
如果設置了.沒有在特定區停車.罰款6000~12000你們願意接受嗎?
很多計程車為了搶客,亂切亂闖.很危險.試問這是否也要重罰.
knife27
為什麼不乾脆罰 在紅線攔車的爛人...
Jason kid wrote:
為何「職業駕駛要求檢舉人要通過考試」是反智的訴求??

道路設計錯誤百出,造成死亡事件年年攀高,
這些 檢舉人 可有指證何處道路設計錯誤過,
道路設計要是沒錯誤為何一再修改,
過去人車分道死亡率低,
為何要改公車專用道把行人趕上馬路,
以至多次發生人行穿越道上行人被撞死事件,
政府有檢討過嗎?
檢舉人 有檢舉 道路設計錯誤 嗎?
Shuuta
[笑到噴淚][0分][沒有不敬的意思]
cougar2015
wow-ouch 多想想
只提供證據.. 然後提供一堆阿斯巴辣的證據

本身檢舉人的身分就是一個很值得懷疑的事情.. 如何證明是實名檢舉.. 檢舉時是否自己也在違規

最近也才看一個新聞 檢舉達人騎著機車拿著手機檢舉前面的人使用手機 又被後面的人拿手機檢舉

這種制度看下來就是一個智障國家才存在的事情 而是實情就是 國家需要錢 因此放任檢舉達人肆意檢舉
逍遙逸雲
那這樣你可以檢舉他違規阿 笑死 法律沒規定自己違規就不能檢舉別人違規阿
knife27
對 檢舉達人就是這種笑死的東西.. 你聽聽看你自己在說些什麼
vicence wrote:
lianthony0000
你知道檢舉成案與否是需要經過警察審核的嗎? 到底是開車習慣多差才會怨恨檢舉人啊


既然警察要審核那警察來就好,檢舉可廢,不是?
躲在暗處檢舉,對交通安全有何幫助?
要你就帶識別證站出來~

誰說習慣差才反對,我都不知幾年沒收到罰單了
vicence
Jason kid哦,檢舉「噪音、傾倒垃圾、佔用人行道、排污水....等等」一大堆是??你如果覺得檢舉不符合你的理念,你可以放棄你自己的!但它到底是不是公民合法權利,麻煩你去翻六法全書
vicence
自己說啥都忘了?
cougar2015 wrote:
道路設計錯誤百出,造...(恕刪)


說的很好,為什麼政府施政錯誤還有道路設計錯誤卻從來沒有修正,那些人吃飽閒著不會去警察機關申述嗎?只會檢舉一般為生計不得不在那些智障的道路設計下謀生的老百姓,辛苦一整天只要檢舉一次就沒了,那些人如果真有正義感,怎麼沒有思考過這樣的停車設計,還有方圓數公里內找不到合法停車位和停車點是不合理的!?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cougar2015
你只會鬼打架
Jason kid
違規理由還這麼多啊,呵呵
cougar2015 wrote:
檢舉人要通過考試,同...(恕刪)


原來你需要「專業培訓」才能明白:不要闖紅燈喔

呵呵,你還是別上路吧,

整棟下來,最阿斯巴拉的發言就是你
rockandy
cougar2015 「檢舉」不等於「製單」且「檢舉」不等於「行使行政裁量權」(可能也就是你一直在說的警察權),你一直在那鬼打牆欸...
wow-ouch
走路也不需要考駕照啊,路人被違規不能檢舉嗎?雙標神邏輯!
寫這麼多也沒用,倒不如投柯看看有沒改變的機會。
藍綠都作過了,鬼島根本沒啥變化,一堆不合理的事情。
夢遠
投一個沒在騎車沒在開車的人希望改變...? 我看交通工具路權只會更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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