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han58 wrote:對啊應該要巡一下!就...(恕刪) 開罰單而已,不是沒遇過。哪那麽多裡由。20年前被紅班馬,從後面追上來,開一張後尾燈單邊沒亮,因為後燈泡燒掉。自這次後,我都會請同車家裡的人,在我發動時,先幫我看一下後燈泡。(我現在這台18年老車也自己換過三次後燈泡)總之罰過後就會長記性,還是不改變被罰活該。
我就不相信跟在後面的檢舉仔會全程乖乖打方向燈!自己做不到的事,還要強求別人做到?遇到這種專挑別人毛病,自己卻又做不到的人,請裝【後】行車紀錄器,遇到被檢舉就拿出來反擊,先確認看看檢舉人的道德到底有多高標?行車技術是有多【完美無暇】?說穿了就是矯枉過正,要檢舉也應該是那些路邊並排違停,違停在十字路口又不閃燈...等,比較嚴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