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可以在一般道路上行駛嗎?

這個部分的法源確實有問題

好比公路你人能不能走?

路邊停車格你駕駛下車不都直接走在公路線道上?

話說甚麼車才能算慢車?

自行車都能是慢車了

真要說的話

自行車就該第一個被歸類為不得上公路的運動器材

而這也是為什麼自行車應該也必須只能走在一直無法落實完整的非公路的自行車專用道

所以大小眼是肯定會被噴的

問題是這個又不是甚麼重大議題

沒關注度沒版面就根本議不起來就更不用說具體的立法了

話說人力拖個板車叫做人力車是不是慢車?

當然有些地方你會看到禁行人力車獸力車的標誌就是
不行
但那又怎樣?
你要把他攔下來送去警察局?
還是故意撞他造成車禍讓他全責?
只能當沒看到了
要騎可以出車禍就不要在那邊哭說賠不出來 哈
Taiwan Nice
攔下來就有刑事了(現行犯好像只有刑法案件才有,這種行政法、民事上的沒有所謂的現行犯)!
罰600,誰說無法可管的
別問我怎知道的

我是有另一個疑問,有些內側車道有標示禁行機車,
那電動滑板車或電動代步車等不是機車的"慢車"不在禁止行列,不就可以行駛?
CONA24
慢車不靠右邊行駛,會被罰錢的。
不行,被警察抓到是1200-3600元

電動滑板車社團被抓到都會貼罰單上來炫耀,目前看到抓最勤勞的是台北市,其他地區根本沒在抓

我員工是停遠一點的停車場(150/10小時)在騎過來,要不然公司附近的動輒480-600元
應該跟獨輪車、平衡車那些一樣,只能在非道路行駛
我能想到比較適合的就是開車進不去的地方可以騎
一般道路應該是會被抓
除非是摺疊型的電動自行車(有掛電動自行車牌)
小輪子行駛爛路容易翻車
曉得 wrote:
感覺不少人為了不想多...(恕刪)

無知沒關係不要說出來讓人笑
你所謂的不想多走兩步路的東西,就是歐洲那邊解決個人代步工具的重要一環
也是這種東西把gogoro想進軍歐洲短程代步用車市場的野心擊碎的

台灣不開放說實在的就是懶得管理+普及化的話會衝擊到ubike或共享機車的市場
請各位讀者們支持"無視無理取鬧者"運動~簡單的說就是別去理會惡意回文的言論讓它們自動的消失!還給版面
Taiwan Nice
其實如果政府規範的好、且有落實(歐美日韓就有列法管制),真的開放也算是一種利多(已經有不少校園有共享電動滑板車了,反饋不錯)。
可以啊 反正除非現場攔查

不然根本不會特意去抓 就算抓到也只是1200~3600元而已
極低的抓取機率*罰金 成本低的哩

重機上國道還抓得比這個勤勞許多
沒車牌當然不行阿

不然那個叫很大聲的行人又要該該叫

走在斑馬線撞到我

我要去哪裡找人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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