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的阿淇博士對國中生作品“行人帝王條款”的看法『台灣離人本交通還很遠』

nerdwannabe wrote:
21950(a) 是規範車輛, 那21950(b) 就是規範行人 避免行人成為帝王的存在
兩個部分應該是相輔相成, 才能夠在安全跟效率下取得最佳平衡

所以人家比我們先進
什麼叫"先進"呢?
就是"先經歷過失敗, 才從失敗中求得進步"
所以(b)被寫在後面
在台灣, 法律只規定21950(a)
而21950(b) 則只以道德約束
當道德無法有效約束的時候, 就會變成用法律來約束
如果法律無法約束, 就是只能使用更嚴格罰更重的法律去處理
禮讓行人的法律自始一直都存在
但一直都不被當成一回事, 所以才會變得從嚴認定並且提高罰金
從嚴認定並且提高罰金後, 就被揶揄成帝王條款
法律被駕駛們揶揄成帝王條款後
才被一些有心人故意用來嘲諷那些揶揄帝王條款的駕駛
你們駕駛說我們行人是帝王, 那就玩帝王給你看
以前把禮讓行人不當一回事的時代
有這些狗屁倒灶故意把自己當帝王的行人嗎?
先後以及因果關係必須要分清楚
而那國中生肯定是不清楚
人本環境有一個前提
就是人口不能太多
台灣就是人口太多太擁擠車子太多
根本不可能創造出人本環境
再怎樣變革制度.換怎樣的政黨執政~都不可能改變現況
瑞士的土地面積跟台灣一樣大~人口只有800萬
瑞士根本沒有像台灣那樣亂七八糟的交通用路環境
台灣少子化.無子化.才是正確的道路
等70年後台灣人口剩下800萬
相信人人住豪宅.開豪車~街道上車輛少~隨時有停車位
只要人少車輛少~要推行任何的禮讓制度都非常容易達成
milagro
不要再用什麼台灣小人口密度車輛密度高這種邏輯在解釋台灣交通糟糕,這種理論邏輯和共產黨說中國大陸人口太多不適合民主制度一模一樣。重點從來不在人口車輛土地,在有沒有妥善規劃交通,有沒有去教育人民養成該有的素質。
cubsclub
人本環境跟人口密度沒有關係 不要那這個當作藉口
jxv wrote:
行人路權最大,理所當然。

第一句就錯了
國外講的是平權,路上講的是守法
法這個字不要跟權搞混了
只有台灣人會把權跟法搞混了
禮讓有兩點1.是合法 2.是為了不想行人受傷

行人違法穿越車道被撞死,在國外錯的是誰?
弄清楚這點,你會了解台灣死者為大的觀念有時候"並不合法"

行人穿越道禮讓行人其實跟博愛座一樣會是一個爭議的問題
主要原因還是在於社會上的每個人是否具備足夠的守法觀念
而不是誰比誰路權大的問題

為難一個孩子,要他能體認到這樣一個社會深層的問題
那是太過分了
孩子誠實表達了自己的意識形態,繪畫、創意、技法都臻佳作
為何要面對你們這些所謂網紅的垃圾話攻擊或批評
不過就是搶話題
在我的眼哩,這些對孩子畫作當議題的諸多網紅
看來都挺噁心的
台灣的法律向來都是,從原本過度偏袒一方,忽然改變成過度偏袒另一方,似乎都沒有想到法律應該是人人平等。
畫這種東西是看個人

不論畫家怎麼想

例如我就覺得他是反諷,畫的超好的
有人覺得是畫出事實或誇大事實也沒差
藝術咩 真是小題大作
jxv wrote:
大網紅公開抨擊一個孩子的畫,算不算網路霸凌?

大網紅公開抨擊一個孩子的畫,算不算網路霸凌?
當然算霸凌,大人霸凌國中生..............有種去霸凌8+9!
不過還有很多拉基人挺網紅,果然都是拉基,看看流言就知道了
不就一個諷刺漫畫?

這也要批評,是有沒有那麼玻璃心

奉勸這位「網紅」有種去看看國外堆積如山的諷刺漫畫
人家畫出來還是有錢拿的哩!

張貼這些諷刺漫畫的報章雜誌不乏NYT、TIMES等國際媒體
我覺得這網紅應該往這些國際媒體去檢舉看看
那些畫諷刺漫畫維生的,都應該讓他們失業(取回薪水)!

讓國際人士都知道台灣有這樣一位玻璃人






可是這位網紅大概沒那個膽去批評,只敢批評一個國內的國中比賽

還歷史博士
笑死人
假掰文化吧
很抱歉用這字眼, 不過我覺得就是這樣啊
類似這種事件在台灣很多啊
例如博愛座,有一定要讓給老人才是博愛,結果很多老人拿翹對吧.常常在吵,你說你現在看到博愛座你敢做嗎
例如手扶梯,刻意要讓開左邊給人走,明明就宣導不用.但只要有人站在左邊就.......又被拿來吵,上下班時間,你看到手扶梯左邊沒人你要站嗎
例如交通檢舉,有些人覺得, 我只是下個客人就走.就被檢舉,或是開車你要完全不違規
不小心跨車道沒打燈,還是轉彎後才打燈,是校枉過正還是要大家當個聖人都不能犯錯
但又有科技執法,檢舉達人....
到底是道德,品德問題還是?? 生活在這土地的大家也是滿辛苦的
fantasyx
博愛人行道
先說行人過斑馬線是不是帝王條款
行人或是車輛都要遵守交通規則才是最重要的

那張畫要把那皇帝一隻手拿支手機要拍車子
另一隻手比中指
這樣更貼切
jxv wrote:
jxv 2023-12-15 15:30 29樓
是的,這是轉貼,本人在美國住過,但不算旅美,不過,開車幾乎跑了美國一半的州,有感於美國駕駛人對行人的尊重,才轉貼此文
日本歐洲也去過,他們也是對行人絕對的尊重,


jxv wrote:
若問我,追回獎項絕對不必要。
但批評這幅畫,我倒覺得沒什麼不行。
這件事情可以燒成這樣,告訴我的是:
台灣離人本交通還很遠。
因為現在的網路風向,明顯覺得一個網紅的言行,比推行人本交通、用路安全更重要。


開版的也在美國住過,相信也是見多識廣,大家互相切磋交流吧
既然注意到歐美日駕駛對行人的尊重,相信也看到行人的自重與尊重。

現在網路風向,我倒不覺得是認為網紅言行 > 推行人本交通吧
蠻多人在乎的是意見的表達(網紅、學生)、網路霸凌(聲量大者勝?)、政治正確(?)...
但就少見有人說「對,行人(路權)要退回去」

所以,我還是回到尊重兩字,有人幫忙貼出了加州的道路法規(?),
讓我得到了額外的資訊。

現在的資訊量大,很多人也許是無意或刻意,省略對整體有影響的資訊,
藉以強化自己的觀點,這...不就是一種帶風向?


再次重申,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互相尊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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