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不停讓,差點被撞,行人出腳,惡煞擄人

整件事有幾個重點

1.未禮讓行人 沒什麼爭議點

2.眼鏡哥踹車 這個爭議很大 踹是有 但毀損 必須達到凹陷或刮傷之類的不可自然恢復的痕跡
若今天 踹的力道剛剛好 沒有任何表面痕跡 就不構成毀損 (當然也沒有什麼現行犯...

3.馬路上驟停 這個也是有爭議 我認為是沒有 因為有糾紛 就類似車禍案件

4.誰打誰...新聞上說 眼鏡哥先動手 擄人跟強制罪應該不至於...
至於傷害 應該互告


總結 我認為未來走向是汽車罰違規 兩者不互告
皇帝被抓了,怎麼旁邊的臣子沒有去營救?
jxv wrote:
本來是交通問題,變民...(恕刪)


你要踹人家車 你就打算欺負車裡面的人 賭裡面是 一家三口四口有小孩的那種不敢跟你起衝突的家庭
結果賭錯 裡面一堆流氓
被打活該 打死好

不守規矩 你拍照就好 你動腳 那被打也剛好~
屁孩金剛腿踹8+9
在台南被球棒扁算好了
台南人問候通常都是拿出慶記的
葉梓楓 wrote:
台灣的交通跟治安好棒...(恕刪)

對呀,台灣人最愛講自己素質高了
整天只會嘴人家燒烤
這種事都裝惦惦
鬍鬚小哥 wrote:
.誰打誰...新聞上說 眼鏡哥先動手 擄人跟強制罪應該不至於...
至於傷害 應該互告



警方指出,雙方暫不提告,已開單未禮讓行人等違規事項,將再追究是否涉及強制罪嫌。

警方指出,針對影片中轎車「未禮讓行人」及「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等違規行為,依規定製單舉發。
以前是C300,現在變成阿魯發了嗎?
話說~

這運兵車

是真的滿貼切的~
E.S.mobile wrote:
踹得好、擄得好、打得...(恕刪)


痾 本來就有禮讓行人的法規,又不是這一任加上去的
維安也不是這一任特有的

所以真的不知道你要抱怨啥?
還是你覺得要路口全面改善之後,才要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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