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名義狂舉發142次 檢舉魔人下場曝

傻傻的 用真名又不會怎樣 圍規的來找麻煩再說 至少我都用真名
之前在這裡講過政府應該限制檢舉次數
避免亂檢舉或報復式檢舉
結果有人留言如果要限制
可以用家人名義檢舉
所以說魔人都是雙標黨
心理狀態不正常
人際關係一定很糟
2個字,夕鶴
幹嘛還要冒名檢舉 俗辣 我都用自己的名字檢舉 輕鬆替國庫賺錢
哈哈,敢做不敢當的俗仔

希望我那件被檢舉的是其中之一
87活該死好
依照我的經驗
如果檢舉失敗只會收到email
檢舉不用留電話,email一定是填自己的
所以這個是怎麼被抓到了?
Justice.late
網站送件會有IP紀錄
聽朋友說他都用自己真實身分,但「電話和地址」隨便亂填
這樣做也會被判刑嗎?
welsonilu
要檢舉就不要怕 何必亂填?
冒名檢舉真是頭殼壞掉,但是說冒名檢舉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我認為怪怪的,檢舉交通違規提供給警察的只有違規車號,罰單上登載的都是違規車主的資料,這都是監理系統帶出來的,整個流程完全不用登載檢舉人個資,如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所以這位檢舉達人也知道公家機關會洩漏檢舉人資料
welsonilu
保密是人在保密 又不是電腦 電腦會被駭 人嘴不可信.早晚被洩密.敢檢舉就必須承擔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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