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上國道的重機?該檢討的是禁止重機上國道吧?

起源超新星大爆炸 wrote:
法令通過了,然後不執行,這是政府違法。
重機依法可以上國道,交通部不開放,就是交通部違法。


國道有開放
你騎上國道被罰
是因為走錯路
以上, 請先思考, 你講的話基本上是有問題的.
起源超新星大爆炸 wrote:
法令通過了,然後不執行,這是政府違法。
重機依法可以上國道,交通部不開放,就是交通部違法。
在這裡,重機反而是交通部違法的受害者。


目前未開放重機,上去就是違法

建議重機團體別跟著無腦網紅瞎起鬨
反而讓其他用路人反感
緊盯著ETC新合約議約內容就對了
其他都是雞講的~
起源超新星大爆炸 wrote:
法令通過了,然後不執行,這是政府違法。
重機依法可以上國道,交通部不開放,就是交通部違法。
在這裡,重機反而是交通部違法的受害者。

結果,大家是拼命檢討受害者,無視始作俑者根本就是加害者交通部。

臺灣人就是臺灣人,唉。

四輪大爺開高速公路,動不動就連環大追撞。
卑微的重機騎快速道路,你有見過連環追撞嗎?連出事都很罕見吧?

還在什麼重機不安全?
沒有腦子思考才不安全吧?

你根本是曲解法條,
亂用大重自嗨的說法,
法規根本沒有開放大重能夠上高速公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2 條
2.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重點是這句,
大重腦袋只看的到後面的"行駛高速公路",
忽略前面的"依交通部公告",
(這是一整句話,不是可以拆開解讀的)
然後持續的違法犯紀,
一直在秀下限....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SkyyYu
5D3 發廢文洗積分然後呢? 很厲害嗎? 可悲的才在那邊比這種東西Zzz錯就是錯,錯了又不認,果然四輪腦就是四輪腦 吱吱吱吱
5D3
SkyyYu 法條你當作是廢文,到底是誰可悲,留給網友評斷...
一堆紅黃牌搞錯重點
禁止白牌上高速公路才是主要問題
如果把議題討論變成白牌上高速公路
那支持者沒有個千倍也有個百倍的 
sagat
不行,除了停車的時候,我們大重跟一般白牌是兩種不同的交通工具,絕不能混為一談,吱吱
所以性專區法案通過不執行有違法嗎?
去爭取退稅可能比較快!
achun1212 wrote:
所以性專區法案通過不執行有違法嗎?

會臨檢啊
當下如果正在尻就罰錢了
我被臨檢過好險還沒翻正面
小姐都說頂多就罰錢別緊張
但我每次去都好緊張
門跟好樂迪一樣設計沒得鎖
警察來根本來不及穿衣服
男的就內褲往上拉就好是女方來不及
尻歸尻他們也是會卸甲(多數上半身而已)
除非小姐練成一秒穿內衣+上半身制服那還真的不用緊張
就每次臨檢打死不承認就好反正沒證據
諸葛小花
sagat 單純只是時間到了 我固定一個月2-3次排毒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諸葛小花
sagat 昨晚問了 女方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且每次金額不同1500-3000都有 男方小姐說他也不知道因為那客人後來就沒回鍋了[笑到噴淚]
起源超新星大爆炸 wrote:
法令通過了,然後不執...(恕刪)


檢討殺人的殺人犯?
應該是要檢討為何禁止殺人吧?
為了減少促進社會和諧、減少道路使用者傷亡、改進交通違規亂象,
全台各級道路應全面安裝電子警察監控系統+區間測速;且除緊急車輛外新出廠車輛應強制安裝電子式限速器,(舊車輛無限速器應至全省指定車廠配合政府政策補助安裝,破解/破壞者視為重大違規現行犯,車輛沒入法拍/駕照吊銷)並以微波連網方式搭配區間測速門感器使用,如進入高速匝道後掃描傳訊才可以將原本50/60(+/-10km)的限速器提升至100/110(+/-10KM);同理下交流道時限速器恢復平面道路限速。
(另外建議全面要求腳踏車安裝車牌+RFID以利掌握,路上闖紅燈漠視其他用路人安全的單車騎士也需管控)
全面電子警察化強力發展AI,全台區間測速施行,選我唯一正解!
國道每天大追撞,塞車堵車日常

政府治不好,擺爛放任,結果觀感不佳的怨氣都算在重機上

明明該檢討的是這一群素行不良,導至國道亂象的駕駛人,

然後再那邊用觀感素質,檢討別人,

社會底層,貸款養一台國產四輪,就能擁有的尊榮感,思維不是一下子就能改變的
Leonyang1603
裝闊台蛙:"連你們兩輪的都能上國道了,我辛苦貸來的尊榮感被影響了怎麼辦?" 整天說人家猴,殊不知真正的猴是一堆明明沒用車需求硬要貸一台來當行頭的年輕89猴[這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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