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通過了,然後不執行,這是政府違法。
重機依法可以上國道,交通部不開放,就是交通部違法。
在這裡,重機反而是交通部違法的受害者。
結果,大家是拼命檢討受害者,無視始作俑者根本就是加害者交通部。
臺灣人就是臺灣人,唉。
四輪大爺開高速公路,動不動就連環大追撞。
卑微的重機騎快速道路,你有見過連環追撞嗎?連出事都很罕見吧?
還在什麼重機不安全?
沒有腦子思考才不安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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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上國道的重機騎士被檢討
而是因為他是通勤者之歌才被檢討
如果誤上國道的是一般民眾或外國人輿論就不一樣了
但主角是通勤者之歌,對不起,台下觀眾就是
笑死,他肯定是故意的
至於高速公路交通部當年是說:
有關高速公路是否有可得開放供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的路段及時段之可行性評估,交通部必須充分尊重路段所行經之地方政府及社會各界大多數的意見,相關的評估及政策裁量才具備正當性及可執行性。
國家雖然已經通過紅重可上高速公路
但是全部交給交通部權責評估是否開放
意思是國家雖說開放了但有個但書是交通部說開放才開放
就如同董事長說可以用大學以上學歷的人
可是選人用人我就是交給人資部門處理
人資部門用人直接要求要碩士以上
乍聽之下好像不合理,董事長不是說大學就可以嗎?可人家的但書是交給他全權處理
有這則那選人上人資才是王
而交通部的說法就是先甩鍋給地方政府
目前有開放的只有台北市的國三甲。雖然後續又說國三甲已經降級成快速公路了
然後,民意上真的就是反對的人居多
只是不會每個都上來跟你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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