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看到行人就放心大膽的開過去啊!!何必要說服大家跟你一樣的行為呢?樓主的觀念就是車子比人更重要的車本主義,跟先進國家的人本主義完全相反你可以維持你的想法,但被罰不要叫就好!我住的這裡,已經有路口架設科技執法了,闖紅燈/未禮讓直接拍,樓主最適合這種路口了話說我大陸成都的同事回國,他直接跟我說,他那裏只要是大路口就是科技執法,只要是闖紅燈/未禮讓行人,立馬收到唯信通知你被罰錢了,我可不希望台灣禮讓行人走在對面的後頭
一堆人講互相尊重…是行人要先過、還是車要先過,根本不是尊不尊重的問題就只是法律優先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因為生命價值本來就凌駕於任何法律法規之上好比你撞了人,上了法庭,能說服法官你很重視生命價值,已經做了所有避免或減輕傷害到人命的行為,你才有機會得到法官的輕判的。你對人命最大覺得不爽,很眼紅,愛往行人身上推擠,不把人命當回事,早點去關好關滿吧。
開車有些視野死角,很難防到突然有人就這樣穿過遇到班馬線還是多一份小心每個人都會有當行人的機會還是互相尊重,看一下車流再過無號誌一般會看我這向的附近的紅綠燈狀況參考車流再找機會過,有車禮讓點個頭快速通過有罰則後,禮讓行人的確實是改善很多但行人也別惡用這個立法,還是一句互相尊重。
什麼笑死人的觀念台灣人最可笑的行車方式,就是左轉右轉路口的時候總是以為「魚貫通過」是合理的,行人要禮讓汽車大隊通過才能走就連左轉也要「魚貫通過」,卡死直行車路權駕照去重考好不好一台一台通過,看清楚有沒有直行車跟行人再通過,有這麼困難嗎?
樂觀樂觀 wrote:而左右轉,直行路權大於轉彎,讓是應該的,但是那種正交垂直穿越的情形,看看狗狗怎麼過馬路就知道了 你這段話就自己打臉自己啦!!"直行路權大於轉彎"車子一個道(外車道)行人一個道(人行道)現在狀況是車子要轉彎,行人要直行人行道。所以(行人)直行路權大於(車子)轉彎,結案!!另外你在文章中狗狗來狗狗去的比擬,你確定合適嗎?狗狗是很可愛的很善良的動物或是寵物。你說狗狗過馬路的狀況大多是非寵物的狗狗,寵物狗多半會有人牽著或抱著過馬路。而非寵物的狗狗,很常在地上撿東西吃,聞便便,甚至亂尿尿。我們也該鼓勵人們學他們嗎?你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