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停讓行人罰則是不是根本因噎廢食

樂觀樂觀 wrote:
車流多的路明明就是順...(恕刪)


放膽做,不要禮讓行人過馬路就沒有因噎廢食的狀況
樓主看到行人就放心大膽的開過去啊!!何必要說服大家跟你一樣的行為呢?
樓主的觀念就是車子比人更重要的車本主義,跟先進國家的人本主義完全相反
你可以維持你的想法,但被罰不要叫就好!
我住的這裡,已經有路口架設科技執法了,闖紅燈/未禮讓直接拍,樓主最適合這種路口了
話說我大陸成都的同事回國,他直接跟我說,他那裏只要是大路口就是科技執法,只要是闖紅燈/未禮讓行人,立馬收到唯信通知你被罰錢了,我可不希望台灣禮讓行人走在對面的後頭
鬼島就是這樣啊
只會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道路最基礎的建設都沒做好
指示工程一團混亂

鬼島就是鬼島
開車快30年,自問會禮讓行人,但我要抱怨的是從這個罰則實施後,真的多了很多行人我最大的情況出現,慢慢走或者不管燈號的。
Vyrus
同意,這種狀況真的有增加的趨勢,之前有一次看到同向的車子都已經很靠近斑馬線了,車子後面也沒車,行人都還要故意斜切靠近斑馬線
一堆人講互相尊重…
是行人要先過、還是車要先過,根本不是尊不尊重的問題
就只是法律優先保障人的生命安全

因為生命價值本來就凌駕於任何法律法規之上
好比你撞了人,上了法庭,能說服法官你很重視生命價值,已經做了所有避免或減輕傷害到人命的行為,你才有機會得到法官的輕判的。
你對人命最大覺得不爽,很眼紅,愛往行人身上推擠,不把人命當回事,早點去關好關滿吧。
開車有些視野死角,很難防到突然有人就這樣穿過
遇到班馬線還是多一份小心
每個人都會有當行人的機會
還是互相尊重,看一下車流再過
無號誌一般會看我這向的附近的紅綠燈狀況參考車流
再找機會過,有車禮讓點個頭快速通過

有罰則後,禮讓行人的確實是改善很多
但行人也別惡用這個立法,還是一句互相尊重。
好好的人不當

為什麼要學狗???

路人39 wrote:
一張圖解釋你的疑問(恕刪)


那張圖過氣了
現在我大重機才是台灣路權王!
騎180以上插進賓士是對方的錯
騎180以上逆向撞貨車斷腿也是對方的錯
什麼笑死人的觀念

台灣人最可笑的行車方式,就是左轉右轉路口的時候

總是以為「魚貫通過」是合理的,行人要禮讓汽車大隊通過才能走

就連左轉也要「魚貫通過」,卡死直行車路權

駕照去重考好不好

一台一台通過,看清楚有沒有直行車跟行人再通過,有這麼困難嗎?
樂觀樂觀 wrote:
而左右轉,直行路權大於轉彎,讓是應該的,但是那種正交垂直穿越的情形,看看狗狗怎麼過馬路就知道了


你這段話就自己打臉自己啦!!

"直行路權大於轉彎"

車子一個道(外車道)
行人一個道(人行道)

現在狀況是車子要轉彎,行人要直行人行道。所以(行人)直行路權大於(車子)轉彎,結案!!

另外你在文章中狗狗來狗狗去的比擬,你確定合適嗎?

狗狗是很可愛的很善良的動物或是寵物。你說狗狗過馬路的狀況大多是非寵物的狗狗,寵物狗多半會有人牽著或抱著過馬路。

而非寵物的狗狗,很常在地上撿東西吃,聞便便,甚至亂尿尿。我們也該鼓勵人們學他們嗎?
你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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