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ivolas wrote:轉載自news.cts.com.tw(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8日電)假車牌氾濫問題嚴重,國民黨立委今天表示,他已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假車牌的罰鍰,從現行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提升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違法使用假車牌2次以上,可處6萬元罰鍰,並沒入車輛。是說人人都有兩次犯規的機會嗎?還是可以不小心使用到?小弟不解 歡迎民進黨打臉國民黨直接銷毀車輛這樣更符合民意可以加分喔
畢竟假車牌市面上這麼多只要是人都會不小心撿到一塊所以不能訂得太嚴格阿不然有人走路踩到假牌,彈起來卡在自己車上沒注意到開上路,被罰錢要算誰的?又不是每個人都會記得自己車牌長什麼樣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