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機車自摔,汽車駕駛也會被判有肇責,真不曉得以後該怎麼開車了....

台灣的過失傷害應該修法了 像這種只是目擊車禍 司法竟然與毒駕酒駕撞人視同一樣為過失傷害行為

這種判刑準則如何服人?
感覺汽車駕駛筆錄漏列一條才會這樣
現在很多機車亂亂騎不是沒原因的,

反正有事故九成機車騎士會受傷,

九成九的事故雙方都會有肇事責任,

所以騎機車的人根本沒在怕違規,

被抓違規機率小,

出了事故說不定還有錢可以拿。
不會開就不要開阿, 路上不缺三寶, 謝謝.
inconceivability wrote:
但就這件事看來...

我也傾向你的看法
softwind1314 wrote:
汽車在彎道上切西瓜 ??? 可是影片顯示 機車滑倒的時候 汽車根本沒有上網狀線阿 你該不會說 汽車駕駛之後的切西瓜 導致 前 10秒的機車滑倒吧? 是 "量子擦除實驗" 嗎?

車頭露出來侵入對方動線了啊
對對向機車來說汽車是"迎面而來"
不是要你自己去看街景了嗎?
由你的回應看得出來
連無號誌路口應該在哪減速停看聽都不知道
更不用說是個字要打在一起連個標點都不會打的菜鳥
還扯啥量子力學?
這邊我常走,偶爾進136巷我會停等讓上來的車先行,附近的學生大都也會讓上來的車先行(下方是視野盲區),當然往前衝的也是一堆...看到直線不代表直走就是直行車
很怪的鑑定報告,不如讓法官去判
汽車和機車摔車的地方都有"慢"代表幹道,機車要進入的136巷有"停"代表支線,機車要進入支線必須要跨過幹道等於是左轉車,應該打左轉燈暫停讓幹道車先行


機車是轉彎車以及左方車,不管怎麼樣都應該是機車要停
----------------------------------------------------------------
第一百零二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
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
流行駛。
David-Kuo
法官只會按照鑑定結果判,所以關鍵要從重新鑑定或學術單位鑑定翻盤!
oyc4388
法官會參考鑑定結果,但鑑定結果不得凌駕法律(比如道安規則),因此不會以鑑定結果做唯一依據,另外還有法官的自由心證,有時輕案覆議會被駁回
inconceivability wrote:
汽車也有做到在136巷巷口前減速
機車有可能在要跨越對向車道時未確實減速
且機車自摔離汽車還有一段距離,還有減速空間,騎士可能反應過度

汽車並沒有在巷口前減速
是遇到機車才煞停, 因為汽車知道它繼續走會和機車交會而擦撞
下雨天煞車距離會變長, 不是嘴巴說有減速空間就算數
機車當然也有錯, 所以鑑定是兩邊都有錯
但既然汽車被認定有肇責, 只要跑掉肇逃就是成立
肇逃致傷目前最輕一年, 不能易科罰金
汽車不想坐牢只能爭取與對方和解換檢察官的緩起訴


oyc4388 wrote:
這邊我常走
很怪的鑑定報告,不如讓法官去判

讓法官去判
必須要賭能推翻鑑定並說服法官
讓自己零肇責成立, 肇逃才有辦法不成立
失敗就要坐牢, 當然也可以想辦法讓法官判緩刑
敢賭的話是可以試試
基本上停下來又自認事不關己而跑掉就先輸了八成
如果對方自摔和自己無關, 為何停下來?
我是初判表專家,

此案申請覆議其實就會是四輪0肇責,因為有影片了。

可能初判表與鑑定會時,

汽車方因為認為無因果關係,所以沒有拿出紀錄器影片,

所以鑑定就是照初判。

現在有影片證據證明機車騎士的筆錄是謊言,

覆議會改判。
han888 wrote:車鑑會也不見得都是對的

各縣市(尤其是六區)的車鑑會是全部公家機關中

GOOGLE評分最低的一個,比髒兮兮都還低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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