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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1103875
很怪的鑑定報告,不如讓法官去判
汽車和機車摔車的地方都有"慢"代表幹道,機車要進入的136巷有"停"代表支線,機車要進入支線必須要跨過幹道等於是左轉車,應該打左轉燈暫停讓幹道車先行


機車是轉彎車以及左方車,不管怎麼樣都應該是機車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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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
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
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
流行駛。
inconceivability wrote:
汽車也有做到在136巷巷口前減速
機車有可能在要跨越對向車道時未確實減速
且機車自摔離汽車還有一段距離,還有減速空間,騎士可能反應過度
汽車並沒有在巷口前減速
是遇到機車才煞停, 因為汽車知道它繼續走會和機車交會而擦撞
下雨天煞車距離會變長, 不是嘴巴說有減速空間就算數
機車當然也有錯, 所以鑑定是兩邊都有錯
但既然汽車被認定有肇責, 只要跑掉肇逃就是成立
肇逃致傷目前最輕一年, 不能易科罰金
汽車不想坐牢只能爭取與對方和解換檢察官的緩起訴

oyc4388 wrote:
這邊我常走
很怪的鑑定報告,不如讓法官去判
讓法官去判
必須要賭能推翻鑑定並說服法官
讓自己零肇責成立, 肇逃才有辦法不成立
失敗就要坐牢, 當然也可以想辦法讓法官判緩刑
敢賭的話是可以試試
基本上停下來又自認事不關己而跑掉就先輸了八成
如果對方自摔和自己無關, 為何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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