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眾檢舉,歷經2個多月的申訴歷程及檢討(文長)

fannfu wrote:
民眾有權檢舉食安嗎?民眾有權檢舉賄選嗎?民眾有權檢舉惡鄰嗎?民眾有權檢舉毒蟲嗎?民眾有權檢舉黑道嗎?那民眾有權檢舉交通違規有什麼好奇怪的?


民眾檢舉上述行為不須要有明確證據嗎?沒有明確證據即為誣告、毀謗!

要檢舉交通違規不須瞭解交通法規,可以亂槍打鳥?

若你認為不須要,大膽把自己資料上傳,網友每天檢舉你吸毒、販毒、收保護費,每一到選就檢舉您賄選、收賄,可以嗎?
kkaajjss wrote:
沒有路可以轉??? 我沒有看錯吧
為什麼會這樣


當地街景

路人39 wrote:
你這成就任務只解一半...(恕刪)


感謝您的分享。
確實,我有準備打行政訴訟,倘若申訴被駁回的話...

但話說回來,我不希望解鎖這個
檢舉達人多半是些鼠輩和心理變態
ChangAaron8986 wrote:
民眾檢舉上述行為不須...(恕刪)


你不要在那把誣告跟檢舉混為一談,你也知道民眾檢舉需要證據,那民眾檢舉了,證據充不充足是由警方判斷你懂吧?
所以不管民眾怎麼惡意檢舉,只要事證不足,就不會開單,就不會入罪,會開單會成案的就是警方認為事證足夠了。

至於誣告,是要民眾上法院控告,經由司法調查,如果是誣告就會被控誣告,有什麼問題嗎?所以你到底懂不懂法律?你到底有沒有邏輯?你到底有沒有常識?可以把檢舉跟上法院控告扯在一塊的???
看來申訴流程真的改檢討了,竟然還真有人勇敢申訴?







..................................應該弄得更複雜讓人民懶得申訴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
如果誤入左轉專用道
要先停下來 假裝一下
盯著照後鏡
等後方車輛都往前清空了
再啟動往前
這麼做.就是要防止那些濺貨亂亂檢舉他人
在社會走跳~防人之心不可無
樓主申訴成功

很多鼠鼠表示不開心
ettvyang65
感謝回覆。不會啦!申訴也是民眾的權力,劍與盾之爭
之前也被檢舉後申訴成功過,我機車停在機車格出去玩,過兩天回來發現原本機車格被改成綠色人行道,事後接到罰單也是600元,還好我當下機警有先拍照,我的輪胎甚至還有被濺到細微的綠色人行道漆,因此附圖表示周遭有沒有公告,且我停車時是合法的停車格,回來就被檢舉開單,後來也是撤銷罰單了。
ettvyang65 wrote:
起因為113/12月...(恕刪)

看到前面那幾張圖一般人就認了
警察的OS:竟然有人吃飽太閒
這時間我都可以多開很多張了
真是不值快快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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