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羅155 wrote:
根據警政署的指導原則...(恕刪)
說真的違規就舉證開罰單就好
追車的用意?
抓詐騙跟通緝犯有這麼認真就好!
小保羅155 wrote:
根據警政署的指導原則,警察在遇到闖紅燈違規時,以拍照舉發為主,而非直接追逐違規車輛。這是因為追逐可能導致更大的安全風險,例如違規者因恐慌加速逃逸,進而引發交通事故。
「交通執法實用手冊」警車追逐行為,宜在下列情況下為之
1. 確定為通報查緝之犯罪人車。
2. 失竊車輛。
3. 發現車輛駕駛人或乘客有犯罪事實者。
4. 其他顯有重大犯罪嫌疑者
一堆不懂法理與指導原則,還可以在這邊鬼扯一堆,還好這種人考不上警察,否則以為追殺一個小女生闖紅燈當作自己警匪追逐拍片,很驕傲?可以跟朋友跟家人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