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所以~機車騎士 沒有死那麼 機車騎士 闖紅燈 全責機車騎士1.賠償 女乘客生命權2.賠償 小黃車損3.繳納闖紅燈罰款 在日本這個機車騎士人生已經完了。在台灣兩手一攤,未來人生光明燦爛。一堆台灣人還真的想當日本皇民?
加強查無照??要政府如何去查?把駕照貼在車上明顯位置?最好明文規定就是無照開(騎)車肇事全責!撞個幾次後登上新聞宣傳,這樣民眾才會有警惕的!就跟帝王條款一樣,只要在斑馬線上就是要讓行人,不管行人是否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