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antia_L wrote:
違反 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
我們只是在01 78區 評論者的角度,哪有違反上面兩個。
那新聞 政治板。顏色不同 應該也要刪文。
有些還是假消息。假新聞。
交通事故,本來就很少無絕對因果關係。吐舌吐舌相當因果關係
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尤其是在刑法和國家賠償中,通常是要求達到「相當因果關係」的程度,而非絕對的因果關係
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一種「通常」且「可以預見」的關聯。 也就是說,若無該行為,則該結果不會發生;而有該行為,通常就能造成該結果
01 78區,不是反串,就是正串。XD
強調行為與結果之間在現實中缺乏足夠的「相當性」。四輪大爺(媽)嘴臉。
判斷因果關係時,需先確定「條件關係」,然後再檢驗「相當性」。
所以真真假假。輪數越大,責任愈高。生生死死又牽扯到運氣,還有鈑金。
本來台灣法律就炒煎人命。吱吱吱。
馬路是誰蓋的當然是政府。
駕照誰發的當然是政府。
行車要靠右 誰說的.....機車要待轉誰設的.....怎麼有些縣市,又免待撞。
車子自動駕駛,誰說可以用的,駕駛。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台灣交通,也不是一兩年,可以揚名世界。
所以一切損害都是人民的錯。吱吱吱。🐒🐒🐒🐒
「人民不配合」、「人民素質差」,把原本的「結果」當成「原因」。
所以結論是 我們繼續嘴。
我違規 你們要閃啦。
+5 分.
M01 存在,
不利 TW GDP 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