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ght wrote:
你不違規. 警察能耐...(恕刪)
法律就是法律...法律是死的..沒辦法自己變化
你踩到法律...不管是不是無心還是有意的...都不會改變你違法的事實..
民主有民主的制度..不是人權最大就可以不甩法律....
看看美國、日本...違規就是違規...管你有沒有看到、知道、碰運氣..被抓到就是要處罰
他們是極度重視人權的國家..可是法律卻是在人權之上...
臺灣人民還不能體認這個事實..就不配稱為真民主....只是假民主...
還有制定法律的意義..不就是保障個人生命財產的安全嗎???
你不違規..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誰的生命...別人的生命..順便保障自己的生命...
你要違規..就是不尊重別人的生命..也是不尊重自己的生命..
這個界線很難分嗎??
守法很難嗎?
一定會有人堅持錯就是錯
我再再再 次強調
我絕對承認 我的過錯
~~~~~~~~~~~~~~~~~~~~~~~~~
但是 情理法 法其實應該是在最後面的呀
就像之前有人在本站陳述轉賣二手SONY台片
(原意是賣主機 順道送台片)
被抓去警察局詢問一整天 最後還被判刑
大家也深表同情
因為要大費周章應該是要抓大補帖的工廠
不是消費者
但是消費者好抓呀
工廠早就跟 單位 打點好了
~~~~~~~~~~~~~~~~~~~~~~~~~~~
其實重點是感受問題啦
如果是你家裡被闖空門 都沒破案
但是回家時 轉個巷子被抓違規右轉
你的感受會覺得
我錯就是錯嗎?
那我家被闖空門是誰錯 !!!!!怎麼就不抓
苦民所苦呀!!!!
先撤飛彈 再來談經濟合作
alexpopo1688 wrote:
你搞錯了..在民主國...(恕刪)
好高興你能夠這麼理性的去看這件事
你非常適合當法務部長
我發文是想提醒大家兩點
第一點是 小心警察為了業績 抓你不影響交通的違規
第二點是 小心警察突然衝出來 你撞到他
其實~~~~~
這都是觀感問題
你要這麼想也是OK啦!!!
但是以大家回應的感覺是 大家也很不能認同好警察這種行為
的確
如果要大陣仗抓這種小違規(就只單單為了業績)
不如去做更有意義的事
你試著想想
如果你家遭小偷騎著車要去報案的時候
在路上被警察抓違規右轉 抓得很勤快
路上又因為 有人違規停車 為了避開 而被酒駕的擦撞
去警察局報案之後卻一點消息都沒有
你會如何看呢??
這一切都是感受問題
你可以在電腦前
義正嚴詞
法律就是法律之類的~
等你真的感受到了
你可以繼續堅持你的理想~
先撤飛彈 再來談經濟合作
SPRITEANDICE wrote:
好高興你能夠這麼理性...(恕刪)
警察有分好幾種
刑事、重案組、鎮暴、交通....等等
開你罰單的就叫做交通警察...你家闖空門受理辦案的..叫做刑事警察...
出了人命又是重大案件..就叫重案組...有民眾示威抗議..出動鎮壓的叫做鎮暴警察...
每個種類的警察各有其職責、及範圍
我出車禍..我會找交通警察處理..而不是重案組..
我車子被偷走了..我會找刑事警察處理..而不是找交通警察..更不會找鎮暴警察處理..
先搞清楚開你罰單的是哪類的警察再來開砲...別一竿子打翻全部的人....
可以建議您多多充實自己的常識跟知識...
最後可以建議您多多看一下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及法律的關係
喔...法律有分民法跟刑法...也請有空去看一下...別踩到法律後傻傻的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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