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行政訴訟中)114.12.18更新

這篇是蔡直青法官之前發表的文章



huang635555
這台南是嗎?法官真的是交通亂源,話說某天遇到一個朋友,他才說被製造假車禍,法院要他賠一百多萬?很扯吧?
這就是台灣法規不符現實的最實際案例
法官說得沒錯,但是不符合現實
就該硬性要求右轉車輛駛入最外側車道
慢車道也計入
取消快慢車道分隔
讓交通法規正常化
尋夢人生
很多道路接近路口處都已塗銷快慢車道分隔線了,甚至全部都塗銷,這才是正確的解決方法,也就是大大所說的讓交通法規正常化+5
huang635555
塗銷沒用啦!真正根治車禍發生率,就是前後車,沒什麼我在前方要禮讓候車的,法官腦袋裝大便嗎?[笑到噴淚]
接近路口的慢車道,機車直行(可以),四輪汽車(只能右轉)。

接近路口的慢車道,改為虛線(不分快慢車道),
只是讓直行的四輪汽車也可以合乎法條來使用這個車道(而已)。(沒那麼多的懸念)
有些時候,路口左轉車輛占據,只能行駛快車道的四輪汽車,必須切換車道,所以接近路口才會改為虛線,避免無辜違反道路使用規則。

法律很僵硬的(沒那麼多的想像)
尋夢人生
上面講的是慢車道線
劉奕兒612
你這個解釋也是錯的[0分]
你還是很糾結。

多數人問問題,不是在找答案,而是在找安慰。

先這樣了,多說無益(對於找安慰的人來說)。
劉奕兒612
人家樓主是對的啊[你駕照掉了]
傲笑憐
對對~你認為的都對 +100隻
你不覺得你這樣轉彎很危險嗎?開車安全第一,最好是靠右關門再轉,改改習慣吧⋯⋯還停在路中間等= =

左轉靠左,右轉靠右,非常直覺
這題就是駕照是不是雞腿換的檢測器

如果你認為慢車道是外側車道
那代表你的駕照肯定是雞腿換的
劉奕兒612
不管線怎麼亂畫 慢車道就是慢車道 外側車道就是外側車道 慢車道永遠也不會變成外側車道 外側車道也不會變慢車道
尋夢人生
原本看到別人的案例,只是覺得不合理,沒想到自己也遇到了,玩玩看吧,說實在的,成本遠大於罰單,謝謝參與+5
劉奕兒612 wrote:
這題就是駕照...(恕刪)


這個律師說的也錯了?

劉奕兒612
樓主快點去交通部詢問吧 這部份是路政司回函 動作快才能呈堂證供>>>部長(民意)信箱https://poms.motc.gov.tw/message/tw
尋夢人生
劉奕兒612 感謝大大建議,私訊請教一些詢問的事,不想佔版面
先不說 慢車道 被違規停車,又不能檢舉的台灣最美風景

來說說78區常有人提起的:快慢車並非車種而是車速

以本案來說~申訴方已經要轉彎了<實際也轉彎了!當然也減速的去安全轉彎了!

所以,申訴方已經是 慢車 了!佔用了快車的快車道,當然也就違反了案內的交通法條

當然,最終以法院的判決為準,反正判決不何己意的法官,都是恐龍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劉奕兒612
[你駕照掉了]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huang635555
還有路上一堆實線根本就是脫褲子放屁💨,變換車道重點在於觀察後車及提早使用方向燈!
劉奕兒612
[你駕照掉了]
傲笑憐 wrote:
先不說 慢車道 被違...(恕刪)

大哥
快慢車的定義並非車速而是車種好嗎
你講反了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6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微型電動二輪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其他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定路段之慢車。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三)個人行動器具:指設計承載一人,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之自平衡或立式器具。

汽車(包含機車)這種機械動力的都不是慢車
汽車是「有條件」可以行駛慢車道
不是汽車慢慢開就變慢車了
你汽車開再慢也不會變慢車的

雖然跟主題無關
但還是忍不住回了
huang635555
這個慢車道早需要廢了
0943902737
我不反對廢掉慢車道,我這樓PO文的主因是覺得「汽車慢慢開就是慢車」這點很可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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