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洛米168 wrote:不檢討為何駕駛人要超...(恕刪) 這樣的道路你覺得他們速限應該要多少?如果不標示速限,你會在這樣的道路上用多少的車速去行駛?那如果我告訴你,兩條路的車速上限差了50%你怎麼看這樣的速限我經常認為台灣的速限太低,但都會以實際的道路來討論速限有必要,抓超速也有必要但那不代表甚麼樣的速限都合理怎麼樣去抓超速都正確
問了一下Gemini,得到的結果…政治鬥爭而已,提出廢除測速照相的是省政府的省長,而罰單收入則是市政府在收的。省長自身是右翼派,而那些市長們大多則是偏左翼,所以他主張廢除,也算是討好一下選民的同時,噁心一下那些市長,反正稅收損失的代價不是他要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