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開車抽菸、騎車用手機 罰1200元

這不是本來就有罰了嗎?
重點是現在沒法檢舉啊!
神我人 wrote:
這不是本來就有罰了嗎...(恕刪)


現在要求隔熱紙貼透 未來民眾可檢舉行車抽菸危險駕駛 應該不遠了

要檢舉這個才真的有意義 連騎機車邊騎邊抽也是

神我人 wrote:
這不是本來就有罰了嗎...(恕刪)

調到1200應該就可以檢舉了,讚喔。
還缺少
[行人穿越馬路行進之中,使用手機。(划手機,看手機,講電話)]
相對的,行人也應該負責交通行進安全。
才是責任平等
uranuslp
這個沒現場抓到訂這條沒意義....畢竟人沒車牌
曉得 wrote:
立院三讀:開車抽菸、騎車用手機 罰1200元
記者何哲欣/台北報導
[NOWnews今日新聞] 駕駛注意了!立法院今(23)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時手持使用手機,或汽機車駕駛行車時手持或吸食香菸,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者,罰鍰各自提高至新台幣1200元。
現行《道交條例》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者,處1000元罰鍰。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行為者,處600元罰鍰。修法後,兩者罰鍰都提高至1200元。
此外,今年5月新北是三峽區北大國小附近嚴重車禍,78歲余姓男子駕車時速破百、未踩剎車,共撞死3人,自己也重傷不治。新法也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的路段,不減速慢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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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汽機車使用手機挨罰
大部分看到都是警察抓機車
從來沒看過警察取締抽菸開罰的
民眾也不能檢舉開車騎車抽菸
但是在旁邊等紅燈就是在吸PM2.5


無能 的 政府 玩 假的,
看 不起 台灣人,
應該 罰 1,200 萬.
Sensation owner
不宜罰太重, 犯罪人會鋌而走險 [敲碗]
諸葛小花 wrote:
說好的紅燈區呢?
嫖客沒人權嗎?
為什麼通過後都沒有實施呢?

因為政府高官都可以白嫖,8000含睡什麼的

根本沒有設立紅燈區需要阿!你有意見?需要釋憲嗎?
諸葛小花
這算是一種特權嗎? 哈哈哈
曉得 wrote:
駕駛汽機車使用手機挨罰
大部分看到都是警察抓機車
從來沒看過警察取締抽菸開罰的
民眾也不能檢舉開車騎車抽菸
但是在旁邊等紅燈就是在吸PM2.5

只要沒開放檢舉,以警察的取締量,這條就是玩假的
交通跟環保法規立法有差嗎?不就是一個政令宣導,宣導完政府就沒事了,反正不出事也不會去執行,所以通過再多這種法令都是用來看的不是用來執行的,所以真的不用去在意通過什麼
hu4852 wrote:
交通跟環保法規立法有差嗎?不就是一個政令宣導,宣導完政府就沒事了,反正不出事也不會去執行,所以通過再多這種法令都是用來看的不是用來執行的,所以真的不用去在意通過什麼

例如最近的捷運跟鐵路車站加強警察巡邏

每次這種意外發生都會事後做一下
但什麼社會安全網啦,長遠的遏止手段
或快速反應的警鈴什麼的,就通通不會有

事後震怒比較容易演,事前預防則需要智慧跟心力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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