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的代價是一條人命! 你是車主你會怎麼做?

來彰化
每天遇得到......
再強調一次”每天“
不唬爛

在這
想辦法不撞人才是真本事

一旦不小心撞到
上法院對方清單兩張以上
單子上隨便寫都是一兩百以上
MdfkR
不不不,我必須拉彰化單獨講,這裡的交通太恐怖了,影片的騎法歸缸欸
kaoru4f
是不是有問題的、待退的交警都集中到彰化的因素?[不知]
車前狀況與安全距離:即便前車是為了閃避而減速,後方的第二台車若有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未注意車前狀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4 條),則可能仍有部分次要責任。
超車/變換車道規範:如果第二台車在繞過前車時有跨越雙黃線,或在路口內不當變換車道,這些違規行為即便不是造成車禍的主因,也可能導致其分攤 10% 到 30% 的肇事責任。
他下次不敢了...................
從一個政黨長期核心從來就不是為國家人民整體考量時,國家家庭教育一路往反向加速前進,長年教育(自私自利老人&年輕人)出青鳥撞人只關心自己車、基隆老三寶逆向行為、坪林匝道集體逆向要上高速公路、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想清楚這些事後也不用去討論甚麼法律、法條、交通部、立法院、行政院、警察、人民等等了。每天都持續會發生更離譜的事
smd6055
完全正確!你唯一的錯就是舉的例子不夠多,真的要寫完大概可以出連載小說了!
小保羅155 wrote:
逆向的代價是一條人命...(恕刪)

機車要方便違規
眼睛一定要睜大
過失致死應該是不會成立
但是台灣講求道義上賠對方一點(多大點不知)
然後自己車被撞爛的還要自己糊牛屎...
更別說警察筆錄,開庭,心理陰影
只能說遇到的本身就是悲劇
馬路上不分男女老少
總是一大堆這種智障人體自殺飛彈
對於守法守份的用路人
真的一點保障都沒有
機車 求仁得仁 S的好!!
估計平常也是西瓜仔一枚
想彎就彎 想切就切 路上唯我獨尊
葉梓楓
真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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