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偷,警察找回來還得收一千五的拖吊費!天理何在?

給版主,有些東西我不想說太明白

如果那個警察真的程序上有問題,你再來抱怨才有道理

我只能說那個幫你查到失車的警察如果真的因為你申訴而被懲處......

他大概一陣子都不會有想去找贓車的動機了....
wieter wrote:
給版主,有些東西我不...(恕刪)

你不想說太明白?我寫得很明白,事情到最後的結果,的的確確就是警方處理程序上的錯,不然我根本沒機會拿回那筆拖車費,這樣你有看懂嗎?
Centaurus wrote:
沒錯,重點在程序,我...(恕刪)

其實很多人不是習慣警察的做事效率..
而是能夠理解警察在台灣真的不好當..
基層警力嚴重不足..
長官不挺,民眾討厭..
很多事情不是大家想像中的那麼容易..
拿贓車來說吧..
小弟之前當警察替代役..
上面要求的是派出所一個月找出16台贓車(按照失竊比率計算)..
小弟不幸的分到4台..
為了這4台..
連休假我都騎車拿著小電腦四處打(發生兩次車禍..當然這是不好的行為= =a..)
這是一種非常沒有效率的事情..
但是只能這樣找..
這時候有人會問..
採集指紋阿..
很遺憾的必須告訴你..
刑事局的指紋資料庫只有"有前科"的犯人才有建檔..
採集指紋..
第一,可能找到的時間已經經過日曬雨淋..
上面連個妊娠紋都不剩..
第二,採到指紋如果資料庫沒有建檔..
那一切只是白搭..
也不要以CSI犯罪現場來跟台灣的警察做比較..
以美國而言..
你加入公民的時候就會要求你十指指紋建檔..
而各方面的經費,給警察的權限..
都跟台灣天差地遠..
當然也有人會說..
調閱監視器錄影帶..
好..
通常失竊的車主都不會清楚自己的車哪時候被偷的..
所以光是確定失竊時間就得最少一個警員丁著螢幕看上幾十分鐘..
接下來還要推測他騎的路徑..
再調閱更多監視器畫面..
很多監視器在里長那或是其他轄區...
就得跑到那裡去找影像..
找的到?喔彌陀佛..繼續找下去..
運氣好他停在有監視器的地方..有一點點線索可以去那地方查..
運氣不好他騎到沒有監視器的地方..
前面所做的事情全部白費..
這樣下來..
運氣好3.40分鐘搞定..
運氣不好5.6個小時都是白工..
一個派出所才幾個警察..
都這樣弄那就不用做其他的事情了...
這些..
都是小弟親身體驗過的經驗..
警力有限..民怨無窮阿...
這樣說法,您能理解為啥警察能找到車子就是一件慶幸的事情了嗎?
警察也是人..
但能做的事情在現實的條件之下..
就是這麼多..
當然...
能理解的其實就是能夠理解..
不能理解的...
說爛嘴大概也不能理解..
很無奈..
但這個社會就是這樣= =a...


版主最後寫的內容,我不能茍同(警察和軍人只不過是有鐵飯碗的米蟲而已,成天就只會濫用職權、仗勢欺人,要靠他們維持治安和保護國家呀,作夢! )
發發牢騷可以,但是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沒有他們的辛苦,治安一定敗壞,國家無安全可言,就算沒功勞也有苦勞,否則這樣的好康{米蟲}工作,為什麼多數人不願意投入.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每種工作都有其難處,了解其中性質應該可以體恤,化解心中怨懟.
wanga
wanga wrote:
版主最後寫的內容,我...(恕刪)

太激動,以至於用詞不當,已修正,謝謝。
沒按正常程序來通知...警察已經有錯在先了..為什麼一堆人還在幫警察說話...

還要擔心警察因沒照程序而被申訴後的心情.........怪了..

什麼怕到時車不在了..有的沒的..只是脫罪的借口而已....

不要搞的好像警察真好心..幫人民設想週到...跟本鬼話一堆

找到車時..打個電話很難嗎? 直接拖走比較容易嗎?

難免會讓人想到是不是跟拖吊業有勾結...

樓主還算好運的....大約五年前..叔叔的你愛她被偷走...

小偷打電話來要錢...叔叔堅持不給....談判破裂

沒二天..警察就來電話說...找到車了...不過已經拖到私人保養廠了...

去看時...音响..行車電腦..無線電..全被拔光了...

保養廠還說..剛好有行車電腦殺肉貨......

有沒有警察這麼好心丫...還幫你找到有貨的保養廠...

有第一時間按程序通知...我會感激警察..
沒按程序來..還找我拿拖吊費...我會跟樓主一樣申訴...



SSALEX wrote:
沒按正常程序來通知....(恕刪)

感謝您用“心”來讀我的文章及遭遇,您看得很透徹!
感覺上是"錢"的問題.....

我想發版的大哥...對於一台殘值極低的"破舊的喜美四代"並不保有任何尋回的期望...

但想到為了一台"破舊的喜美四代"而需付出一筆拖吊費...(可能是一個人一天薪資)...

使的會有..."轉到大愛就會想到這件事,杜爛".........的心理反應

.....希望下次版主換新車時(以1A2B車種為標準)可以在擋風玻璃前貼一張...

本車如失竊後如由警政機關尋獲,請警政單位不得移車....須市民大人(車主)許可下方可動作...欽此..

....一樣米養百樣人..有些警察的思維不是我們能預測的...
小弟我運氣好,車子未掉過,看到這文章,心車有一個疑問,你當初是報"偷竊"不是遺失吧!!!
那車子有找到時,沒有刑事員警來嗎?總也該採個指紋呢?
上次我的車被打破車窗,等個採指紋的來也要一個多小時,那這段時間應該有空可以聯絡你了吧?!!

最後想問一下,你的案子就結束了嗎?偷車的人不用再找了嗎?還是看運氣,日後有找到有人偷車,看他認不認你這條嗎?我想總該持續追蹤下去,畢竟車被偷找回車子很好了,但"作案的人"能找到才是100分的結果吧?(找到人,也可以提出民事賠償呀)
以前我的車車失竊, 被找回來之後 內裝都被挖的空空的...不過我看到車子是已經被拖吊回中和圓山分局, 警察沒跟我收托吊費, 難道是警察自己的拖吊車托的, 所以不用錢?
ES300H 旗艦版-極致白. 20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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