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j112 wrote:這是我提的改善措施,...(恕刪) 幫補五分。我覺得民主社會就是所有的公共議題都可以列入討論。何況這個確實有關公益,也不應該為了罰款而罰,總量管制才能執法單位更有效率的分配執法設備,而不是無限上綱, 看不慣什麼都不知道,直接標籤化樓主的人。
1. 誰說那只是“事後”?因為你被罰、背罰到痛,下次你事前就會怕!就會慢!這就是效果~就算不是每個人都這樣,100個裡有50就夠了!2. 總量管制?那要不要順便違規幾次後就總量管制把駕照效力停了幾年?車子要不要總量管制?每天開進市區的車輛要不要總量管制?一開始就沒做的事就不用幻想了!你覺得現在哪個政治人物敢這樣喊?就算依你說的啦~一宣布之後過兩天超速撞死一兩個,你擔得起責任嗎!?
rj112 wrote:這是我提的改善措施,...(恕刪) 你倒底違規被抓幾次 ?我開車20年 也只被開過二次 你怨念這麼~~~~深 ?台灣相對於日本 其實對違規已經非常寬鬆一些猴子網紅跟追隨者 只會用台灣固定相機數量於日本10倍去敘事1. 日本地方警察是有固定編組 24H 派出抓違規的2. 日本警察多數都是埋伏 暗處 不玩台灣那一套 要先立牌 要顯眼處給民眾示警3. 日本警察更有偽裝民車 突然車頂就冒出警燈 要你路邊停車受罰4. 日本警察是連雞毛蒜皮停車壓線 停字路/ 平交道 未確實停車後再開 都抓的去看看日本的抓法 你已經活在違規仔的天堂了滿足點吧~台灣人口是日本五分之一交通事故死亡/年 比日本1.25億人口還多台灣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約為2,858人至2,950人之間日本每年則約為2,600餘人台灣名產兩輪四輪猴 : 不管~ 還我違規仔天堂的自由最近台灣不是毒駕就是違規停車造成視線駔礙奪命事故檢舉也限縮了 就是還有人不滿足 ~一定要努力以推高台灣交通事故死亡數字為它們的志業
縮減車道寬度藉以降低車速、增加人行道跟寬度與停車空間,其實很多道路計畫是以這個方式在執行,尤其是新市鎮地區,原本的四線道改為兩線道,增加超大的人行道與路中間的停車格、機車格,當然也是被罵到臭頭,台灣的汽車駕駛永遠會認為道路是為了汽車而設的。測速照相機的架設嚴格來說並不太影響道路改善的部分,罰款收入看似很驚人,但實際上只占地方政府歲入的1-2%,但道路改善的預算通常在10%或更高;以上是憑印象沒有查詢近幾年數據,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了解。罰鍰分配制度也都有相對規定,地方與中央、國道、外縣市車籍的拆帳等等,依法也需將約最少12%專款專用,使用於交通安全改善、執法設備升級與大眾運輸補貼等等,大部分的地方政府交通改善都是超過這個專款甚至是罰款總收入的。而全國測速照相總量管制個人認為是不合理的,各鄉鎮市府都有因應當地的管理方式與需求,我的老家鎮上從小到大沒有半隻測速照相機,但外環道因為有砂石車與聯結車通行,整個環道將近十幾隻照相機,限速60,大車再少10,小鎮人如果騎車快一點不注意就超速了,但在地人沒人會抱怨,畢竟攸關生命財產安全,沒有人想回到以前砂石車鴨霸又橫行的年代。放假時去觀光地區,很多人常常會有路又大又長又直,卻插滿了測速照相機的疑問,只有當地人知道平時上班時間,一堆砂石車聯結車超速的可怕。若真採總量管制,未來只是圖利許多黑道管理的車行財團罷了。現在居住的市區,因為鄰近省道與新市鎮,半夜常常有飆車改車的猴子瘋狂催油門衝刺,車禍太多,住戶連署跟里長議員陳情反應能否加裝測速與噪音科技執法,好不容易爭取了兩年,專責單位前來紀錄了將近一週的車速與車流,因為比例未符標準,所以申請不通過......省道車流量驚人,超速猴子只佔微小%?目前是由地方分局採用不定時的臨時測速與噪音點偵測。我想設立監測儀器,是許多人努力的結果,或是流血流淚的痛楚,不是很多人幻想的地方政府拼命插儀器就能搶錢換收入的,現在AI辨識技術便宜又可大量架設,路邊停車格都可以自動收費了,為何不每個路口都設科技執法、測速檢測?除了擔心引起民怨影響選票,也沒什麼理由了吧...
只要把那個笑死人的"舉發前300公尺需提醒駕駛"這條拿掉,我才會挺樓主。為什麼罰單量新高,事故率沒下降??奇怪,難道都沒想過,這明明就是隱性違規多到爆。現在開始抓到爆表的都是以前沒被抓過的隱性違規,違規率沒改善,當然事故率沒下降。以前罰單少那是測速少,在100個飆仔內只抓了10個。現在多了點,我看大概也頂多在100個飆仔內抓了25個。一定有改善,但看不出來。需要廣設科技執法 & 嚴格執行,不然只是給飆仔開後門啦~~
這邊總結一下本篇樓主主軸 ,因為"道交條例"不能"阻卻民眾自己違規製造危險" , 所以因該要來檢討民眾違規被開罰單的罰鍰跟固定相機數量與退場管制機制 台灣人口是日本五分之一交通事故死亡/年 比日本1.25億人口還多台灣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約為2,858人至2,950人之間日本每年則約為2,600餘人這是國殤 有人卻為賦新辭強說愁 認為說是因為政府這個保母當得不夠好所以要更寬鬆取締愛不但可以發電 還可以取代罰鍰簡單問問Ai交通罰鍰的核心意義在於矯正違規行為以維護公共安全,屬於《行政罰法》上的財產制裁。其設立旨在透過經濟懲罰手段促使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保障大眾通行權益,並透過專款專用機制改善整體道路環境。矯正與遏阻違規: 透過剝奪人民的財產權,增加違規成本,促使駕駛人遵守交通規範,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樓主卻要說交通罰鍰的核心是 事前的交通危險阻止 其實論述了半天 不難發現 樓主就是被相機收過了不少錢 出來搖個大旗這樣而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