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16條與這樣攔檢的警察?

lee7124 wrote:
可不可以找板上幾個大...(恕刪)

改裝是合法.......
我只知道改裝在台灣永遠是違法
除非你去監理站變更(前提是要過)
基本上我不相信那種管不會燙人
隨便騎一騎去碰一下包準哇哇叫

gmokkk wrote:

改裝是合法.......(恕刪)


現在有些東西是不需申請變更就可以合法自行改裝的~
有興趣可研究研究相關法規^ ^
甲級米蟲技術士 wrote:
現在有些東西是不需申...(恕刪)

呵呵
說的不是很清楚
範圍可能有點廣
不過呢
目前所說的還有
牽扯到重要零件的引擎那些
目前來說還是不合法的
enter3017sky wrote:
在8/15晚上回家的...(恕刪)


排氣管改那麼大支聲音想必很大聲,當然會引起警察注意,改裝當然就要有被罰的自覺囉!因為在台灣改裝並沒有合法化,光一條擅自變更車體就可以開單了~
enter3017sky wrote:
在8/15晚上回家的...(恕刪)


如果是我-我也會開你的單--因為個人--很討厭-改的東西---尤其是看到-改--噴臉管--真想停下來-x-他

像我的追風-很大聲-但--原場未改----沒人可以咬我--------

gmokkk wrote:

呵呵
說的不是很清...(恕刪)


的確目前法規放寬的相關改裝項目有些還不是很明確
也有員警腦袋中的法規太久沒有update 有些不需變更的項目還是開單下去
但是跟以前完全不能改裝 改裝就屬違法的情形已經算好很多了

顏射管方面 就小弟目前腦袋中的小小知識
只要排氣、噪音過的了

防燙蓋部分溫度跟大小都合乎規定
或者說如果排氣管在騎乘或是停放的狀況下無觸碰到乘員或是行人的疑慮
這種狀況下可免防燙蓋~
但是我覺得這種狀況還蠻困難的XD

至於排氣口高度目前仍無法可管

員警攔下比較會注意看的還是屬於有沒有防燙蓋
如果沒有防燙蓋就開個排氣管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

至於噪音跟排氣的管理權責在環保單位
現在不像以前都是靠員警的自由心證了

現在需要經由環保單位儀器認定 才可以開罰

我還真的沒看過說員警跟環保單位聯合稽查攔檢的狀況
員警如果很認真執勤 也有這麼多時間的話~
他攔下後是可以call環保單位來現場測量的

但是環保單位也不是二十四小時待命 平常也不像員警騎車或開車在外巡邏
call環保單位來現場還要等很久 又很麻煩

所以很少有員警弄這麼麻煩的事情的~~

引擎部分不能做渦輪、一氧化二氮、機械增壓等改裝是沒錯~
但是做改個高流量濾芯、換矽導線跟比較好的火星塞
甚至作完全NA一拜的改裝~

只要引擎號碼、車身號碼等東西沒問題~

上述一些改裝品 外觀上是幾乎無法舉證到底是改裝品還是原廠品
除非員警真的對這很有研究

也有這麼多的時間一一拆起來看
不然這種東西是很難舉發的

呵呵
警察是不用這麼麻煩啦
開張回去驗車就有得忙了
lee7124 wrote:
可不可以找板上幾個大...(恕刪)


普普通通一隻五千多的白鐵管(還是買二手的),怎麼可能完全不會燙?

確認排氣管完全不會燙幹麻?至少是激烈操駕過後、長途行駛後,碰到也不至引起"燙傷"


不會燙傷的程度還需要說明嗎?有人知道排氣管可能會燙還要去碰的嗎?

有人會被排氣管燙到(但沒燙傷),還要去試試看有多燙的嗎?

不好意思,我不懂你想表達的意義在哪...

gmokkk wrote:
呵呵
警察是不用這麼...(恕刪)


呵~
也得要警察大人有辦法抓到可以開責令驗車的違規呀~~~

真的建議大家沒事多多研究相關法規~
這樣才能清楚知道到底愛車哪部分改裝是違法 哪部分是合法的

以免遇到真的腦袋中的法規太久沒有update的員警刁自己愛車合法改裝的部分
可當場提出異議 但是員警執意開單的話就不要繼續爭下去了
很多民眾就是不服員警開單而罵他~
看到他開始錄音或錄影更氣 罵警察罵的更兇
到時候原本是你對 弄到後來反而會被以妨礙公務移送

如果員警不聽 拿罰單簽名
並且跟警察大人要求要他的服務單位跟臂章號碼

離開後找監理單位申訴罰單
如果覺得員警態度差 拿臂章號碼跟服務單位、員警姓名等資料找督察單位申訴
甲級米蟲技術士 wrote:
呵~也得要警察大人有...(恕刪)

合法規就好了
別再挑戰法規
該變更登記就要登記
該有的也別少例如防燙蓋
其實不改車最好啦
根本不用擔心那些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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