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流道車很多,多到很誇張。
也因此小小的引道上,可以說是塞滿了車。
而切進來的車,由於在準備上交流道前的紅綠燈左轉處是兩個車道,
因此進入閘道後,也因為台灣人的開車特性,
閘道成了兩個車道...這是駕駛人錯,沒爭議。
此時小弟由於比較運氣好,因此是開在看來正確遵守交通規格的一邊(其實只是比較中間一點)畢竟引道的路並不寬。
這時好笑了,開到上面後 發現有個條子在那狂拍。
當場我雖然沒事,但還是忍不住在車內國罵了一下...
有時間在那偷拍為何不過去引道下面幫忙指揮呢?比起偷拍,更應該做的是引導、舒緩這樣的交通吧?
說真的,雖然不是所有警察都不好,
但警察整體形象不高不是沒原因的。
做人要講道理啊...
PS 警察站在引道上有一個防噪音板空缺的地方樹叢中,拿著數位相機。詳細交流道是那一個恕小弟記憶力不好。
netwu001 wrote:
若要以此種邏輯去思考>>>那為何不直接規範汽車廠製造車子時的極速呢?
每個路段限速不同
無法直接規範汽車廠製造車子時的極速
netwu001 wrote:
每台車子都設定在110KM/h,不僅省油環保,又可以避免超速,再者連交通安全都顧慮到
110KM/h,不是最省油環保,
用110KM/h行駛在許多道路都是超速的
netwu001 wrote:
是要討論>>>為何警察需要躲藏與偽裝呢?
怕嚇到違規用路人
也就是你
netwu001 wrote:
美其名,取締違規是要達到赫阻,教育與宣導的功能並維持交通秩序及維護交通安全
在你收到罰單的時候就達到教育與宣導的功能並維持交通秩序及維護交通安全
你這個小腦袋明白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