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黃燈撞死人??有看沒有懂

搞不懂現在的文字記者都是哪間研究所畢業的?

簡單來說,就是闖紅燈(還沒變綠燈)被汽車撞,送醫不治;

只是,黃燈通過的汽車(鐵包皮),紅燈通過的是機車(皮包鐵),

結果是家境不好,有大學唸,可是被迫休學去賺錢的年輕女生死亡,

如果,交換過來,通過黃燈的是女機車騎士,紅燈狀態下,提早起步的汽車,

結果,在路口相撞,那標題一定是"闖紅燈撞死人",

這樣比較符合正常規範。

但是台灣,只要有死人,就是沒死的錯,管他交通規則,管他誰有錯。


我也常常過路口的時候,燈號常常綠燈變黃燈呀!

"闖"了無數黃燈,也沒被開過一張罰單呀~




enjoy life wrote:
本人4年前被用這條法判過...(恕刪)


敢問這件事最後結果是如何?
小弟最近也是類似遇到這種事, 差點被不要命的騎士撞到...

如果真是這樣判決, 法理何在= =..
小弟年輕時也曾因到路口突然變黃燈
前面媽媽騎士急煞停住
我閃避不及稍微A到他的側邊
整台車噴了出去
人滾到十字路口的中間
還好有練過前滾翻而且戴全罩再加上自身OIL BAG保護
僅受到小擦傷

現在經過較大路口前
都會用餘光注意一下另外一邊給行人看的號誌
拿捏該路口燈號的變換時間
免得突然變黃燈都不知道開衝還是該煞
造成自己和別人的危險

另外
對路權的觀念
真的是該加強了

按照新聞的報導再根據台灣現實的狀況


應該是汽車那邊黃燈已經一陣子了,但是還想衝過去

機車那邊認為已經黃燈一陣子了,不會再有車出現,因此開始前進


於是悲劇就產生囉~


搶黃燈的汽車常有,還有那種都已經紅燈還按著喇叭衝過去的

騎機車的沒什麼保障還是龜一點比較好

曾經因為一綠燈就起步,結果被搶黃燈失敗的機車撞到
YES!~
吉爾菲 愛斯 wrote:
我怎麼記得以前考比試的時候看到的...
看到黃燈...如已過停止線則加速通過路口...
如還未過停止線...則必須停下...否則視同闖紅燈...(恕刪)


紅燈是一定要停下來的,

但是,
黃燈的顯示時間通常有 3 ~ 4 秒,
如果你的車子還沒過停止線,
趕緊在這段「緩衝時間」加速通過,
這樣並無不妥,
如果你在這時候突然緊急煞車,
反而容易因認知差距造成後車追撞,
險象環生。
gogo0524 wrote:
請交通部貼個標語"再...(恕刪)

"再快 也要七天才到家" 誰發明的= =?
根據台灣目前素質低落... 應該改成
"再快 七天後才回家"
現在我看到黃燈都不太敢煞車...((之前被撞過
有一些黃燈真是...OOXX...
遠看 綠燈
快到路口 綠燈
快速閃過黃燈
路口 紅燈 ((積~~ 好大聲..
台灣法律就這麼不健全,報章雜誌也都以篇概論,闖黃燈的罪最好比闖紅燈大,還有跟開車騎車有啥關係,受傷甚至死了跟沒受傷有啥關係,闖紅燈就是錯,管你是騎車對方是開車,妳掛了對方沒受傷,只要是妳錯就是活該~
BMW6759 wrote:
台灣法律就這麼不健全...(恕刪)



此言非也。其實如果有一方雖然闖了紅燈,但是你是唯一一方可以避免交通事故產生而你沒有去避免,例如:對方闖紅燈但是你距離他還有足夠反應的距離,你執意前進沒有閃躲的話。可以判你未注意車前狀況...等等。所以,有可能對方只是被罰闖紅燈但是肇事責任歸你的。
有的時候,轉彎車輛已經超過迴轉半徑你雖然是直行車也要禮讓轉彎的車輛。

不過,由上面幾位大大從其它新聞看來,好像雙方都有責任可能五五吧!!

小弟就有聽過一個直行車撞到闖紅燈的車輛但是法官判直行車主要賠對方錢的案例。台灣也有在進步啦!不過民眾也要加速進步。
FE2 拍正片
台灣就是情字擺第一....死者為大?

何時才能像歐美國家是法理情呢.....?
Shai wrote:
此言非也。其實如果有...(恕刪)

台灣應該沒有駕駛人會在有足夠反應的距離,
還"執意"前進沒有閃躲直接撞上去的吧.

應該是稱"搶黃燈"才較適當,
大家應該都知道綠燈轉黃燈時,
應自己按距離及速度判斷該停或該過,
而不是一遇黃燈就煞車,
也不管距離是不是已經很近了.

若是已經決定了要過,
只有兩種情況,
一是判斷正確,過時還是黃燈,
一是判斷錯誤,過時已轉紅燈,
若此新聞中的汽車駕駛判斷錯誤,
也就是他變成闖紅燈了,
新聞怎可能不大書特書?
標題就不會是搶黃燈了.
既然如此,
我想也就是騎士闖紅燈了.

但新聞中有提到駕駛超速,
所以也會有責任的,
但這只是根據這篇新聞我作的猜測,
不知有沒有其它細節沒有寫出來的,
幸好監視器拍下了這場車禍,
就看法官怎麼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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