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結婚車隊違規迴轉很大,警察竟然裝做沒看到!

看來樓主真是個要求很高的人喔。
希望樓主結婚的時候,能夠完全不違背任何法令規章。
結婚車隊在高速公路保持標準安全車距看看,時速一百公里要有50公尺的安全車距,三輛禮車就距離要超過一百公尺了。
市區內行經路口需減速慢行,並觀察左右來車。
巷口轉角十公尺內不得停車,紅線不得停車,樓主騎腳踏車、走路或是坐大眾交通工具去迎親吧!!
依據環保署的噪音檢測規定,放鞭炮就先給您開罰單 ,你只能用甩砲!!而且數量要有限制。甩砲並不得落地,否則就算一個紙片飄到地上一樣要罰錢。
甚至集會遊行法規定,結婚只要由一定數量的車子以及人數就適用。先去主管機關申請行經的巷道馬路路權!!經過幾個縣市就要請幾個縣市,就算高速公路也要跟高工局申請。
要是樓主已經結婚,而且結婚過程中完全沒有侵犯到這些規定,我只能說,樓主老婆應該是在半夜靜悄悄的把老婆帶回家或是兩個人在法院公證結婚的吧!!
交通規則的目的是要使交通順暢,
並減少事故的產生,

警察行使公權時,
也儘量以上述目的為原則,
只要能避免事故又能使交通順暢,
何需讓大家不愉快?

而且,警察在現場有時不是要開單,
而是使交通順暢並減少事故的產生,

為了開單而開單,
有時卻會讓本來的任務出狀況
有一次 我再台中中棲路 等紅綠燈...等了30分鐘 相信嗎??

原因是:大甲媽祖回程~ 數百萬信徒路過~

這...這時候 妳叫交通警察 去檢舉開單...



妳要他被萬眾信眾圍毆致死嗎= =

法律是講求人情的 = =~ 一切都可通融~

被貓了一桿 wrote:
聽說高速公路超速也沒事
只要提出那天你真的結婚
就可以沒事啦

同事真實經歷,
大喜日子,同事幫表哥娶親,開新娘車,一台伴娶,共二台,
從屏東到南投娶新娘,時辰也是很趕.要掌握時間
北上時.一不小心新娘車超速就被攔下了,
同事說:因為要趕良時,不得以超速,
警察說:車子沒綁紅彩帶,沒載新娘,不算數.
所以開了一張超速紅單.

回程南下時,車子有綁紅彩帶,也載了新娘,
伴娶車開在前頭,結果也是趕時辰超速,
換這一台車被警察伯伯攔下,

當下後頭的新娘車見狀,立刻路肩停車.
停在警車前方100公尺,
警察伯伯一看是結婚車隊,為避免觸人霉頭,
沒有盤查,手一揮,示意車隊離開.

所以結婚車隊是有免罰金牌.
樓主大驚小怪,結婚時辰是沒人敢攔的。包括警察也不例外。
168hoya wrote:
結婚當天新郎最大啊
不然怎麼叫..新郎官
結婚當天~新郎就是官啊

古時候~縣令的轎子就算遇到新郎官也是要停轎的
新郎當天的官位是比縣令還高一級...(恕刪)


你這樣的想法 我認同 不過
無意冒犯 純討論
你怎麼知道 ~古時候~ 的規矩的
問題]結婚車隊違規迴轉很大,警察竟然裝做沒看到

--->這是版主說的

到底警察應該抓不抓?我是覺得不用抓啦


-**>這又是版主說的,前後矛盾,不爽又不敢直講,當你哪天結婚警察找你麻煩時就不要該該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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