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樓主結婚的時候,能夠完全不違背任何法令規章。
結婚車隊在高速公路保持標準安全車距看看,時速一百公里要有50公尺的安全車距,三輛禮車就距離要超過一百公尺了。
市區內行經路口需減速慢行,並觀察左右來車。
巷口轉角十公尺內不得停車,紅線不得停車,樓主騎腳踏車、走路或是坐大眾交通工具去迎親吧!!
依據環保署的噪音檢測規定,放鞭炮就先給您開罰單 ,你只能用甩砲!!而且數量要有限制。甩砲並不得落地,否則就算一個紙片飄到地上一樣要罰錢。
甚至集會遊行法規定,結婚只要由一定數量的車子以及人數就適用。先去主管機關申請行經的巷道馬路路權!!經過幾個縣市就要請幾個縣市,就算高速公路也要跟高工局申請。
要是樓主已經結婚,而且結婚過程中完全沒有侵犯到這些規定,我只能說,樓主老婆應該是在半夜靜悄悄的把老婆帶回家或是兩個人在法院公證結婚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