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 ~ wrote:無論如何,跟對方對幹... 這位網友處理方式...非常認同...假如沒有互毆事件...兩方掛彩...就不會有法律台面下的情況方生...這才是處理事情的態度...他要歐你...你可把車放在路中...可閃避...相信很多人可以為當事人報警...
小野 ~ wrote:無論如何,跟對方對幹...(恕刪) 也許是正確的選擇。沒在現場也許都可以用最理智的方式處理事情。尤其是從來沒想過這類事情會發生的時候,當然沒想過該如何去處理。所以很謝謝樓主將此案例PO出來,讓大家可以思考看看以後遇到此類事情該如何做反應。
讀書人~吵什麼架車禍的發生可以用吵架,吵一吵就可以認定是非對錯了嗎?你想要用吵得就要考量到後面的結果,假使對方吵,你還是可以跟他說:不好意思 是否可以等警察處理後面在討論呢?原則上這樣會被動手的機會不大了,畢竟在這樣的大路口,這麼多隻眼通常人不會想動手的~由此看來,你們兩位除了脾氣不好以外,EQ也是不好,觀念也不好這樣的情況下~~~祝您好運囉
跟各位報告一下後續,整件事昨天晚上結束了,這一陣子對方家長不停到我家釋善意,並希望我們可以合解,他老爸還包給我們一個紅包,整件事只有對方父母是明理人,我也不想事情變成這樣,是因為對方欺我太甚我才報警。不過因為恐嚇屬告訴乃論,還是得開庭,星期五下午第一審我們依對方要求撤回告訴。之後他們兄弟也到我家跟我道歉,我們也接受了,我是希望事情就這樣結束就好,別在節外生枝了。
森元 wrote:沒有,我也是很鳥,不...(恕刪) 我很有興趣的是你們的身材,兩邊的年紀,身高,體重,如同打拳擊前的tale of the tape.....對方羽量級嗎? 大大重量級嗎? 還是相反?
森元 wrote:如果逃走時被打,然被...(恕刪) 完全認同你!台灣這社會已經變態了,你想講理,最後都是講理的吃虧,而且很多執法人員是看狀況辦事的,哪方比較兇惡,就偏哪方,說穿了,值法人員也是領薪水的,犯不著為有理的一方仗義,那對他沒好處。更何況樓主遇上的傢伙一開始就拿球棒想K人了,這種人不可能因樓主想講理就突然變斯文人,相反地,你越示弱他就越兇,反正你都自己示弱了,不吃你他怎麼對得起自己,以後怎麼出來混啊?所以打起來更是恃無忌憚。因為愚蠢的想當講理的一方,萬一送了命,不知眾多網上的正義魔人會不會拼了命為樓主討公道啊?雖說樓主採取用打架反擊的方式不合法,但問題是,台灣的執法不公正,根本保護不了想講理講法的人,不還手,只不過證明自己看不清楚世態,愚民一枚罷了。
在下最近也被打不過沒有傢伙 對方也只打了一拳打架就結束了我也沒受甚麼傷,嘴角破皮+衣服被扯破也是一言不合,對方就突然出手真的是防不慎防提供一個經驗就是行車紀錄器要對準談判地點如果是前車,更要喬好位置下車前觀察對方如果看似要打架 或有武器就別下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