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西濱嚴重車禍!21輛車連環撞「擠到變形」 死傷逾10人數字恐再增加

酷里斯帝 wrote:
-->你不是說我質疑"別人"的解釋?這不用截圖給你看吧?
怎麼我不質疑高公局就不對、不質疑你才對?你是真的看不懂還是你也雙標?

我有說你不質疑高公局是不對, 不質疑我才對?? 何年何月何日何時??
我都忘了你的中文很差
你前面都說你信了高公局, 又怎麼會去質疑高公局?
所以我說你去質疑別人, 這裡的"別人"當然不是指高公局
你連這點邏輯都沒有嗎?
笑翻

酷里斯帝 wrote:
-->思考後覺得語意模擬兩可,所以問高公局,人家回答了幹嘛不信?不信幹嘛問?
(你可能會跳針說法條很清楚、沒有模擬兩可)

怎麼的模擬兩可??
那我們也回答了, 你不也是不信? 我們回答了幹嘛不信?
因為我們不是高公局
你信是因為是高公局講的, 不是你會思考
之前有思考而提出語意模擬兩可說法的是另一個C網友, 不是你喔
------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
自己講過的還記得嗎? 你確定你是有思考覺得語意模擬兩可?? 別笑掉人家大牙

酷里斯帝 wrote:
當然啊,但責任就不在我啊!
難道信一個阿撒不魯的,結果被開單,我說是那個阿撒不魯的人講的,人家就給我徹單嗎?

所以我說政客最喜歡你這種人啊~~(大笑)

酷里斯帝 wrote:
沒說要我信你幹嘛一直反對我去信高公局啊?
(你可能會跳針說高公局講錯了, 那你不就信錯了....喔,有講了)

是你自己一直在跳針一直說我幹嘛要你信我吧?
而且我沒反對你信高公局, 我不過是在反駁你對我們的解釋所提出的質疑
事實上你的質疑沒啥內容, 只會一直盧
------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
這樣而已

酷里斯帝 wrote:
我就是不知,所以我不質疑高公局的解釋啊!你要跳針幾次?

既然不知還自稱高手不是很可笑嗎?
既然不知還去質疑他人對法條的解釋不是很可笑嗎?

酷里斯帝 wrote:
因為我一反駁,你就說我在盧,我已說你信你的、我信我的就好,
但你執意追殺、堅稱我中文不好、失憶、邏輯差、沒思考能力,
只能質疑高公局不能質疑網路上阿撒不魯的網友......

是誰在追誰啊, 口嫌體正直的是誰啊?.....(挖鼻孔)
你中文不好、失憶、邏輯差、沒思考能力
不是我的堅稱而是"你的表現"
這樣的表現不能反駁別人是可以理解的
啊不是自稱高手?

酷里斯帝 wrote:
那不叫自稱高手,叫比喻....只有你能說我是卒啦,我就不能自稱高手?

可以啊, 我前面有說你不能自稱高手?
只是既然自稱高手就要表現的有高手的樣子才對啊.....(挖鼻孔)

酷里斯帝 wrote:
我沒爭面子啊!我都說我中文不好,看不懂法條,所以相信高公局的解釋啊!你要強迫大家都不要相信高公局只信網友嗎?
跟你意見不同的人你就說是一丘之貉、邏輯差、中文不好、.....,見識了!

說你們倆是一丘之貉, 是因為你們都質疑herblee, 不會連成語的意思都不懂吧?
唉~我們發表我們對法條的解釋, 說明高公局的解釋有問題
是在強迫大家都不要相信高公局??
------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
自己說的話又忘了....嘖嘖嘖
從這看來應該是你在強迫我們信高公局才對吧?

酷里斯帝 wrote:
不,我就留著,看沒人講的話你何時才看出來!因為這點很好笑,
老說別人中文不好......

裝B嘛~~繼續裝, 繼續裝~~我等你~~~
看你又有什麼笑料可以發揮
chiashin wrote:
已經提醒過了,你還看不懂?
只說明你的邏輯思考太爛了!

這就是你的程度?
只會說別人爛, 卻無法證明怎樣爛
只會說別人跳針, 卻無法說明怎樣跳針
唉~又來一個裝B的....

chiashin wrote:
我只說光就字面意思,兩種解釋都通
(就是文字解讀有爭議,所以才有人寫信去問高公局)
如果你要證明你是對的,應該找其他證據
而不是一口咬定高公局是錯的!

我早就已經說明過依標點符號的解法只有一種解釋, 沒有兩種解釋都通的道理
要兩種解釋都通除非像古代一樣不加標點符號隨人解讀
給的證據早已現前示人
如果你想像上面那位一樣盧小小秀下限, 請自便

chiashin wrote:
你扯其他網友做什麼?
這不是跳針,什麼才是跳針?

引用他人的說法就叫跳針?
唉~~~

chiashin wrote:
交通法規沒有明文規定要不要開故障燈,哪來的對或錯?
按照那則解釋函的解釋,只說時速應降到40公里以下,沒說要不要開故障燈,所以開不開都可以!
而你和論文哥一口咬定高公局的解釋是錯的!
知道你的邏輯錯在哪了嗎???

你是來胡鬧的嗎?
我們對法條的的解釋就是在說交通法規有明文規定要開雙黃燈(那也不叫故障燈, 叫違停燈)
並非開不開都可以, 何來沒有明文規定之說?
我們對法條的解釋語意是如此, 所以我們說高公局錯了
你的邏輯是有沒有問題啊?
罰你重新爬文

chiashin wrote:
呵呵
1.我向論文哥建議過很多次,幾乎沒人有耐心看他的長篇大論,建議他寫重點就好,但...
2.一個極度固執,死不認錯的網友,有什麼好辯論的?
前兩星期在討論國道超車道的問題
我跟其他人對話時提到拍影片去檢舉交通違規...
論文哥跳進回我說【用路人沒有執法權】
我回酸:【檢舉】、【執法】傻傻分不清???
論文哥跳針回說: 檢舉不是我的工作 , 應該由有公權力的單位來負責
還有我說: 小型車有權用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超車道
【八股論文哥】回: 【有權】這一點是錯的,您把【義務】說成權利了 !
我早就把論文哥設為黑名單,但他似乎是我的粉絲...

1. 人家高興怎麼寫, 寫多長是他的自由, 沒有邏輯或文法選字有問題就好你管得著?
2. 我看你也差不多吧, 所以你才會和他槓上
就我的理解
【用路人沒有執法權】這句沒有問題
【檢舉不是我的工作 , 應該由有公權力的單位來負責】這句也沒有問題
至於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超車道, 是【義務】沒錯
【權利】是可做可不做
【義務】是一定要做, 不能不做
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3款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我不知道你們的原文, 但我想你一定是解釋成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
可以不必用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超車道對吧?
其實這是錯的
因為這條的本意是超車道本來是不能行駛
但若在不堵塞車流的話, 就可以行駛, 所以它說"得"
只是若要在超車道行駛, 就一定要以最高速限行駛
所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就是一個【義務】而非【權利】
換句話說
若你說的是"小型車有權開在內側超車道", 這才是【權利】

看來你和他辯辯不過他很理所當然啊
要設誰黑名單也是你的自由, 他若還是想回你也是他的自由
路人39 wrote:
chiashin wrote:
已經提醒過了,你還看不懂?
只說明你的邏輯思考太爛了!

這就是你的程度?
只會說別人爛, 卻無法證明怎樣爛
只會說別人跳針, 卻無法說明怎樣跳針
唉~又來一個裝B的....

是不知道你們在爭什麼,
看看下面的討論串,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309715&p=10
這個人就是愛瞎辯,
前面定的原則後面就自己推翻,
為了圓之前爭論的錯,都可以自己補腦改新聞,
報導車子有閃過,自己改為小擦撞,
他的回應我都直接略過了。
路人39 wrote: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我不知道你們的原文, 但我想你一定是解釋成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
可以不必用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超車道對吧?
其實這是錯的
因為這條的本意是超車道本來是不能行駛
但若在不堵塞車流的話, 就可以行駛, 所以它說"得"
只是若要在超車道行駛, 就一定要以最高速限行駛
所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就是一個【義務】而非【權利】
換句話說
若你說的是"小型車有權開在內側超車道", 這才是【權利】
少在這裡自作聰明了!

高速公路自動讓道(討論

有一群超車最大的網友說:
在內線超車道,不管你是不是開在最高速限,只要後面有車比你快就要讓

論文哥用路權的觀點說:
內線是超車道,有優先路權,規定可以用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超車道,違法違憲!

我說:
依交通規則,【有權】以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超車道,你沒有權力叫別人讓道
路人39 wrote:
這就是你的程度?
只會說別人爛, 卻無法證明怎樣爛
只會說別人跳針, 卻無法說明怎樣跳針
唉~又來一個裝B的....
呵呵~368樓就有其他網友呼應我,你的邏輯有問題
這麼簡單的邏輯你也看不懂? 隨你吧!
路人39 wrote:
你是來胡鬧的嗎?
我們對法條的的解釋就是在說交通法規有明文規定要開雙黃燈(那也不叫故障燈, 叫違停燈)
並非開不開都可以, 何來沒有明文規定之說?
我們對法條的解釋語意是如此, 所以我們說高公局錯了
你的邏輯是有沒有問題啊?
罰你重新爬文
呵呵~扯來扯去,你只能一口咬定說自己正確,然後拿不出任何證據!
反正你高興就好!
jason_uniq wrote:
是不知道你們在爭什麼,
看看下面的討論串,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309715&p=10
這個人就是愛瞎辯,
前面定的原則後面就自己推翻,
為了圓之前爭論的錯,都可以自己補腦改新聞,
報導車子有閃過,自己改為小擦撞,
他的回應我都直接略過了。
關於你說我前面定的原則,後面自己推翻?
剛剛我回顧了一下
我只注意到你貼的影片,沒注意到有新聞連結!
所以我才會回: 幾分幾秒有說?
這部分是我搞烏龍!

但我一開始只說沒看到任何報導有說停下來的原因
哪來前面定的原則,後面自己推翻?

至於那篇報導,部分不符事實,可以當作鐵證嗎?
我一直強調:我信我的、你信你的,各自發表看法就好,
你卻一路追殺,口出惡言,說我失憶、中文差、邏輯不好、卒啦、沒思考能力、......
緊咬著我每一個字,卻又不管我的說明而顛三倒四,根本沒看懂又自稱中文好......
你真不善罷甘休,就只好再浪費板面陪你一下。
早就不是討論,只是在吵架了,先跟大家道歉一下。
路人39 wrote:
我有說你不質疑高公局是不對, 不質疑我才對?? 何年何月何日何時??

你說我沒思考能力還敢質疑別人?我回說我就是沒思考能力所以不想質疑高公局。
突然你的"別人"還有分,講邏輯還能在事後補加,然後自己在那邊傻笑喔?
你如果看不出你這句話的矛盾,那辛苦的可是別人啊。
你這個「質疑別人」就已在預設立場,高公局不是「別人」嗎?
我都忘了你的中文很差
你前面都說你信了高公局, 又怎麼會去質疑高公局?
所以我說你去質疑別人, 這裡的"別人"當然不是指高公局
你連這點邏輯都沒有嗎?
笑翻

這樣也能當邏輯.......
是是是,我中文差!那拜託你可以先回我為什麼我必須質疑高公局而不能質疑你嗎?
"硬凹"這個詞太普通,我都不想講了~
"你沒思考能力還敢質疑我"-->對
"你沒思考能力還敢質疑高公局"-->錯
好厲害的邏輯!不能質疑你,但可以質疑高公局,何解?


怎麼的模擬兩可??
那我們也回答了, 你不也是不信? 我們回答了幹嘛不信?
因為我們不是高公局
你信是因為是高公局講的, 不是你會思考

講了千萬次,你還在信不信的。
假設信高公局,難道不能是因為我覺得高公局講的比較有道理嗎?
中文的解釋 ,不是你講的就絕對正確、別人講的就不對,語法只是人訂的,不是自然現象。
就算我真的不思考,或有沒有模擬兩可,
「高公局講的」和「網友講的」,聽誰的比較好?
這根本不是信不信的問題,你何時會聽進這句?
之前有思考而提出語意模擬兩可說法的是另一個C網友, 不是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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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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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講過的還記得嗎? 你確定你是有思考覺得語意模擬兩可?? 別笑掉人家大牙

這句話已解釋過,結果你還在那邊笑掉大牙,也不知你是沒看還是看不懂!


所以我說政客最喜歡你這種人啊~~(大笑)

別打哈哈,
先回一下我如何?若跟罰單有關,要照高公局講的還是照網友講的為主?
你別跟我說打不打閃燈又沒罰則,我是指一般狀況而言。


是你自己一直在跳針一直說我幹嘛要你信我吧?
而且我沒反對你信高公局, 我不過是在反駁你對我們的解釋所提出的質疑
事實上你的質疑沒啥內容, 只會一直盧

我的質疑沒內容你也能追殺到這裏,到底都什麼內容啊?
你沒要我信你,幹嘛一直反駁?前面為什麼說,你都說明了為什麼我不信?
而且你反駁了嗎?從頭到尾只抓著我的每一句每一字在打,
沒看到你如何證明你講的是對的。
中文好?哪部經哪本典寫了你的那樣解釋是對、高公局是錯?
------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
這樣而已

這句都已說明其意,你一直拿出來,到底是你沒看還是你看不懂?


既然不知還自稱高手不是很可笑嗎?

又跳針....
同樣的話要再講一次?
"自稱高手"是在"比喻"哪件事,怎被你講到跟知不知道有關啊?
真會亂接,你真的中文很好?
既然不知還去質疑他人對法條的解釋不是很可笑嗎?

又跳針回上上一篇了,我就是不知所以我不去質疑高公局啊!
誰可笑?


是誰在追誰啊, 口嫌體正直的是誰啊?.....(挖鼻孔)
你中文不好、失憶、邏輯差、沒思考能力
不是我的堅稱而是"你的表現"
這樣的表現不能反駁別人是可以理解的
啊不是自稱高手?

別人的表現如何,也要能力夠才能判得出來。
前提是你中文和邏輯真的要很強,不然就只是"堅稱"。


可以啊, 我前面有說你不能自稱高手?
只是既然自稱高手就要表現的有高手的樣子才對啊.....(挖鼻孔)

前面說我自稱高手怎樣怎樣又很可笑什麼的,後面說"有說你不能自稱高手?"
好啦,字不一樣啦,你光是這麼沒意義的"高手"二字你就消費了幾次?


說你們倆是一丘之貉, 是因為你們都質疑herblee, 不會連成語的意思都不懂吧?

你該不會以為意見相同的人就可以叫"一丘之貉"吧?
所以你和那位herbblee也是一丘之貉囉?

唉~我們發表我們對法條的解釋, 說明高公局的解釋有問題
是在強迫大家都不要相信高公局??

我說我相信高公局,你就說我沒思考能力、中文不好、邏輯差、卒啦、一丘之貉、.....
一路追殺到這裏,接著說你沒強迫大家不要相信高公局?

------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高公局都解釋了你偏說不對
----
自己說的話又忘了....嘖嘖嘖
從這看來應該是你在強迫我們信高公局才對吧?

跳針跳成這樣也成精了,
先不說那句解釋過你還一直拿出來是沒看到還是看不懂,’
光是我說"我信我的、你信你的"講了N次,你還說我強迫你們信?
這中文能力......


裝B嘛~~繼續裝, 繼續裝~~我等你~~~
看你又有什麼笑料可以發揮

好喔!說我扣誰帽子講誰改法條是吧?
你自己爬文一下囉~看到底是誰在說誰改法條,再來討論中文看懂了沒。
路人39 wrote:
我不知道你們的原文, 但我想你一定是解釋成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
可以不必用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超車道對吧?

其實這是錯的
因為這條的本意是超車道本來是不能行駛
但若在不堵塞車流的話, 就可以行駛, 所以它說"得"
只是若要在超車道行駛, 就一定要以最高速限行駛

雖然跟標題已無關,但看了你這個......真的懷疑你說你中文很好~
大家的意思明明是和你講的一樣,
但論文哥的意思是管你是不是開在最高速或有沒有堵車都無權開在內車道,只能用來超車。
你這樣是在打論文哥的臉,
跟你說我扣誰帽子改法條如出一轍~
你一直在打臉你崇拜的論文哥!
路人39 wrote:
我早就已經說明過依標點符號的解法只有一種解釋, 沒有兩種解釋都通的道理
要兩種解釋都通除非像古代一樣不加標點符號隨人解讀
給的證據早已現前示人
如果你想像上面那位一樣盧小小秀下限, 請自便

你說的盧小小是我吧?怎麼跟你意見不同就是在盧,你就不是?
先證明你說的正確再說,不要只是說你說明過了,語法你訂的?
你是來胡鬧的嗎?
我們對法條的的解釋就是在說交通法規有明文規定要開雙黃燈(那也不叫故障燈, 叫違停燈)
並非開不開都可以, 何來沒有明文規定之說?
-->何來?有啊!高公局說的啊!睜眼說瞎話?
我們對法條的解釋語意是如此, 所以我們說高公局錯了
你的邏輯是有沒有問題啊?
罰你重新爬文

人家跟你意見不同就是胡鬧?
連燈的名稱你都自己改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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