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e829 wrote:我是查到,肇事逃逸致我是查到,肇事逃逸致人死傷是要吊銷駕照的所以才決定提告肇事逃逸。...(恕刪) 沒駕駛執照還是可以上路只是罰款會開車還是可上路他先拉轉才衝撞你車~你也跳車跳的快不然人車都飛摟
battery0922 wrote:沒駕駛執照還是可以上...(恕刪) 我…我…我跟本沒跳車…(苦笑)真的是被撞倒在地上,還好機車有保險桿,沒被壓住,不過保桿毁了慶幸的是對方是先撞一下,還有停下來不是加足油門直接一次輾過去…最重要的是…記錄器沒在重要時刻罷工…很怕它受到撞擊斷電就沒錄到,或是直接飛出…還好3M的子母扣還不錯…
cse829 wrote:停紅燈時,一輛銀色雅歌走路肩到紅綠燈下猛催油門,才剛轉頭看一下狀況,一回頭就被惡意衝撞了~ 在家閒著沒事,又給樓主加油打氣來了。話說,惡劣駕駛往往是積小便利為小瑕疵,積小瑕疵為小違規,再積小違規為大違規,最後連惡意衝撞都敢了。以上的根源就是缺少國法的制裁,所以,凡我民眾,平時就應加大力度對違規者的檢舉,讓他們知道繳罰單的痛,以收懲治之效。借用樓主的圖一下:像這個賣房子的廣告,會通過廣告物設置許可辦法嗎?就這樣大喇喇的擺在十字路口,不會影響交通視線嗎?
cse829 wrote:很客氣,聽他們說今天有好幾家媒體記者前去採訪…本來只是不滿這種惡劣的駕駛行為才貼來01,沒料到會傳這麼大… 記者應該對"警察"處理這件事的 方式和程序比較有興趣。有無蓋案?有沒有找到4685 ?但這無形中,撥麗士大人就會受到壓力。應該會把該補的程序都補齊,免得上報!!很無奈,大家都不想這樣搞。我報案你受理,作筆錄,給三聯單,我回家,大家都想這樣。但是我報案,你叫我回家等通知,還叫我自己去跟對方和解,這算什麼?。
yhcheng wrote:記者應該對"警察"處...(恕刪) 應該是當時警察問我有沒有受傷,我回答"看起來沒有明顯外傷"所以就變成一般車禍案件了吧也沒有要我自行去和解啦,是說聯絡到對方再雙方一起到警局談怎麼解決…也很抱歉沒有先告知有影片,因為要先回家確認是否有錄下來。不過是有告知警方對方是惡意撞我的。第一時間報案過程警方並沒有態度不佳,不過確實有說等找到對方再過去做筆錄。我回家上網查一下才發現,肇事逃逸的受害者有沒有受傷是一個關鍵…所以就去醫院開診斷書了,忘了通知警方我有去驗傷…說實在對該派出所是有點不好意思…
cse829 wrote:應該是當時警察問我有...(恕刪) 將影片備份成幾份然後將醫院的驗傷單準備好去派出所 將這些東西給警察 要拿三聯單直接請警察用 公共危險 重傷害罪 過失殺人去辦理另外肇事逃逸這條就不用講 是基本的開車那小屌屌 至少駕照要吊扣 還要開罰單和一些刑責上面三條還沒算進去以前沒行車紀錄器 警察都愛理不理就算要幫忙也沒證據 現在鐵證如山警察不辦說不過去吧
如果是我,直接報故意殺人未遂,請檢察官立案偵查,故意殺人,是刑事罪,這是公訴,讓檢察官跟他玩,連請律師都省了,就等看對方請律師花大錢跟跑不完的法院訴訟了....,樓主只要以逸待勞就好了....,這種人一定要給他一點教訓。星期一談和解??.............等他先跑幾次法院再跟他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