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個車也會被問後(乾)...很沒水準的機車騎士


0943902737 wrote:
你去並排停車你當然不...(恕刪)


不是高道德嗎? 怎麼換搬法規當擋箭牌啦?
這因果是法律的 還是道德的?

出車禍誰造成的? 走路閃邊會看後面 騎車還要人教嗎?
你在車位內不走 會害我等車位的讓別人撞車了 這種理由可以讓位吧

gungunM wrote:
擋到人不用說聲道歉嗎...(恕刪)


以前就幹過這種事情呀...車子停在公司外面,
車尾擋到隔壁訪客的車子開不出去...
當時人在倉庫點貨...同事來通知說要移車...
趕緊跑出去~看到對方連說~失禮~歹勢~歹勢!
只是道歉之後...聽到隔壁訪客說了一聲"幹"!
聽到這個字...馬上爆筋吐回去[你嗲幹啥人?你是嗲在幹三小!!!]
若不是同事擋住和隔壁屋主馬上緩頰~當下差點就真的幹起來...

後來寧願停遠一點的地方~也不想跑來跑去移車~不小心還要被幹譙!

曾經自己車子也有被擋住過...也是很不耐的等人家來移車~
但是對方道歉之後...勉強擠出笑容點頭~
自己車子移出來直接開走就好了...沒必要罵幹吧!

影片中的狀況可以算是違規...但是沒必要罵人!
(歹勢~內文有7個幹字!!抱歉~)

0943902737 wrote:
這種就是高道德喔對啦...(恕刪)


奇怪 互相不是會被講成不要臉嗎?

你找到車位要怎麼不妨礙交通 也不讓騎士閃邊就能停好車?
Mask W wrote:
奇怪 互相不是會被講成不要臉嗎?

你找到車位要怎麼不妨礙交通 也不讓騎士閃邊就能停好車?

你根本不懂
"單方面"要求別人跟你"互相"的才是我要說的
找到車位停車當然不是妨礙交通
"等"停車位才是
前面講一堆你都沒在看?
由此證明你根本沒打算討論嘛

算了
你想怎樣我也管不了你
隨你高興吧
我不會再回你了

-----------------------------------------------
你連基本的因果關係都搞不懂
跟你說話真的是浪費時間
0943902737 wrote:
你根本不懂"單方面"...(恕刪)


所以啦 就是罵幹的才只會單方面的要人互相嘛 才只會小學生的因果律嘛

人家都看到要出車了 還好心的停等以避免後方騎士被賓士女車主出車時撞到的風險 這風險一來一往 還更安全了哩...

ps.刪文刪很大
0943902737 wrote:
不過我想強調的是
樓主的影片中是有因果關係的
沒有前面的違規
何來後面的"幹"

樓主是因為要等那位小姐將車子開走才暫停在那裡,
你認為這也是違規嗎?

hjfrank wrote:
樓主是因為要等那位小姐將車子開走才暫停在那裡,
你認為這也是違規嗎?

那位小姐是要將車開走還是只在整理東西?
影片一開始根本無法判斷

如果要說這是不是違規
是的
這是不則不扣的並排停車

0943902737 wrote:
I大
雖然你我想法不同
但我尊重你的看法
因為你的看法也沒有錯
只是你我角度不同罷了

不過我想強調的是
樓主的影片中是有因果關係的
沒有前面的違規
何來後面的"幹"
雖然你很清楚
但我還是再強調一次
我從來不認為那個"幹"是對的

況且有件事我想說一下
我檢舉的數量搞不好不到你的百分之一
但我發現一件事
很多時候檢舉不成功、警察不開單
美其名是"裁決權"
但說穿了
就只是警察"懶"而已
從同時段、同路段、同型態違規、寄到同一分局的檢舉卻有兩種結果就可以看出這件事
所以我對"裁決權"這東西很不以為然
完全是自由心證
沒個標準

以上

...(恕刪)

平心靜氣地討論很好呀

前面我也提過很多次了
沒錯
有前因才有後果
因為有前面的併排臨停等車位
才會有被擋住的機車騎士罵幹

但我的看法很簡單
是否因為對方違規
所以可以過去罵幹?

我前面也講過很多次了
如果路上看到每個違規
遇到每個擋到你動線的
都要罵幹
那真的幹到喉嚨燒聲口水乾掉嘴角破掉都幹不完

還有你說的檢舉交通違規
依照一般正常邏輯(就是不要遇到故意袒護違規人的承辦員警)
只要車牌清楚
違規事實明確
承辦員警是一定要舉發的

你說的案例是違停嗎?
還是動態違規?
同一時段同一路段同型態違規同一分局(還要看是不是同一承辦員警 一般來說應該是同一個)
但卻有兩種結果?
一個舉發?
一個不舉發?
可以講清楚一點嗎?

袒護違規人的理由
我遇過最扯的一個
"因為是下班時間 車流擁擠 所以違規不予舉發"

romaka wrote:
以前就幹過這種事情呀...車子停在公司外面,
車尾擋到隔壁訪客的車子開不出去...
當時人在倉庫點貨...同事來通知說要移車...
趕緊跑出去~看到對方連說~失禮~歹勢~歹勢!
只是道歉之後...聽到隔壁訪客說了一聲"幹"!
聽到這個字...馬上爆筋吐回去[你嗲幹啥人?你是嗲在幹三小!!!]
若不是同事擋住和隔壁屋主馬上緩頰~當下差點就真的幹起來...

後來寧願停遠一點的地方~也不想跑來跑去移車~不小心還要被幹譙!

曾經自己車子也有被擋住過...也是很不耐的等人家來移車~
但是對方道歉之後...勉強擠出笑容點頭~
自己車子移出來直接開走就好了...沒必要罵幹吧!

影片中的狀況可以算是違規...但是沒必要罵人!
(歹勢~內文有7個幹字!!抱歉~)
...(恕刪)

有道是
伸手不打笑臉人
我的生活態度也是一樣

如果有擋到別人
一定馬上跟別人道歉(我習慣說"頭家 拍謝拍謝 我馬上開走")
就像你說的
一般人通常都能諒解
但是如果對方出口成髒(說真的 開車快八年我還沒遇過 前幾天才遇到一個被我擋到的 人家也是笑笑地說沒關係呀)
我絕對會還以顏色(以前到現在沒遇過 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嘛 更何況現在理小平頭開黑頭車加黑隔熱紙 以後應該就更不會遇到了)

如果有人擋到我
我會跟他講一聲(拍謝 我的車出不去)
大部分也是打個招呼就ok了(我還沒遇過態度很差的回應)

所以
就像你說的
有必要罵到"幹"嗎?
linpredator wrote:
平心靜氣地討論很好呀

前面我也提過很多次了
沒錯
有前因才有後果
因為有前面的併排臨停等車位
才會有被擋住的機車騎士罵幹

但我的看法很簡單
是否因為對方違規
所以可以過去罵幹?

我前面也講過很多次了
如果路上看到每個違規
遇到每個擋到你動線的
都要罵幹
那真的幹到喉嚨燒聲口水乾掉嘴角破掉都幹不完

你以上所說的我都認同
只不過你比較在意那個"幹"
我比較在意那個違規
我不認為你錯
當然我也不認為我錯
真的說起來也只是角度不同罷了
linpredator wrote:
還有你說的檢舉交通違規
依照一般正常邏輯(就是不要遇到故意袒護違規人的承辦員警)
只要車牌清楚
違規事實明確
承辦員警是一定要舉發的

你說的案例是違停嗎?
還是動態違規?
同一時段同一路段同型態違規同一分局(還要看是不是同一承辦員警 一般來說應該是同一個)
但卻有兩種結果?
一個舉發?
一個不舉發?
可以講清楚一點嗎?

袒護違規人的理由
我遇過最扯的一個
"因為是下班時間 車流擁擠 所以違規不予舉發"


我拍的違規絕大部分是靜態
理由是我沒有行車紀錄器(車是公司的,不裝我也沒辦法)
所以絕大部分都是停等紅燈、走路或騎車時拍的
除了你說到的"因為是下班時間 車流擁擠 所以違規不予舉發"之外
也有遇過"違規狀況輕微,不予舉發"之類的(簡單來說就是微罪不罰,詳細遣詞用字我忘了)
我的案例一個是並排停車
一個是汽車占用機車停等區
好笑的是寄分局E-MAIL不舉發
寄台北市交通大隊就舉發了
我另外還有一個很可怕的經驗
大家都知道在台北市林森北路周邊酒店林立
所以天天都有巨量的違規停車
我曾經在這裡隨手拍了張並排停車被酒店小弟(流氓)圍起來
事後我去備案時警察告訴我:「不要自己下去拍,直接報警就好」
很有趣的是之後我打分局報警警察只是來驅趕而已
五分鐘後全部恢復原狀(這部份跟你的經驗一樣)
再之後我一樣打到分局
警察來時我再同時打110申訴警察不開單
很神奇的警察接到無線電通知後就開單了
也是過打110時直接強烈要求警察開單
並告知人就在附近錄影
也是很神奇的警察一來就開單
同時段、同路段、一模一樣的違規
卻因為有沒有人申訴結果不同
這種自由心證我完全無法認同
所以我對所謂的"裁決權"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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