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yingcool wrote:
飛到對向車道是其他版大說的,抱歉抱歉sorry
所以開放快速道路/公路9年多的時間裡
汽車駕駛碾死了幾位從其他車道飛過來的駕駛?
上面已經回復你了~~
開放快速道路/公路9年多的時間裡,汽車駕駛碾死了幾位從其他車道飛過來的駕駛?
這9年多是指過去還是未來呢?
由此,依照閣下的邏輯
所以速度更快更能飆的國道未來也不會發生;且以前沒有發生的事,在未來也不可能會出現,所以任何的情況都不用考慮
你投資以前運氣好都獲利,所以未來也一定獲利? 不需要設定停損停利點???
法規本來就是預防性的防範
在做任何事情前本來就要先預想規劃清楚,謀定而後動,還是必須要等到事情發生~~再來亡羊補牢。
你家社區從沒遭過小偷~~所以未來也不會有小偷,所以可以24小時開放給人走動? 不用制定社區管理規章?
那這些規章是怎麼制定的呢?發生一個訂一個?
兩輪肉包鐵又高速的情形下,不用考慮其他用路時會發生的情形嗎?
別告訴我兩輪重機不可能發生事故,不會摔車,而摔了車在國道快速車流下有閃電俠般的速度閃避
總歸一句,上國道是你的事,拿掉國外沒有的"應注意而未注意"緊箍咒,不要害到無辜用路人,就算傷亡也應該要負起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