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定速110不能開內線道?

其實一直開內線有危險之處喔
之前有發生幾起,對向車失控衝過來我方車道,內線首當其衝
如果可以我都盡量不走最內線的
robertkan wrote:
限速100開到110...(恕刪)


怎麼才不叫慢速車~很簡單,跟上當時的車流不要落後太多,就不事慢速車,假如車流大,大家在保持一定安全距離下,大家的均速大約在90左右,那您開個85就不算是慢車,但是假如在車流很少的情況下大家都可以開到110甚至120或是更高,那您開個90那就算是慢~不是不能開慢,但是請您開到外側,因為大家都在快的情況下,您一個人擋在那邊,說真的兩方都危險!假如您不想要超速,那就請您以最高速限開在中線~感謝
樓主這麼守規矩 那麻煩之後有去清境附近的話 記得沿路不要超過30喔!
所以我很討厭開內線阿 內線車都很慢

你開110 我喜歡開 117 所以我就超你車了
我只看標題和前位的回覆

直覺認為這只是來釣魚的
KAoOo. wrote:
樓主這麼守規矩 那麻...(恕刪)


應該都是40上下匝道
有空早上走台88就知道了

真的 非常多 智障 會一直開內側
包含大車聯結車也一樣(不知道職業駕照是怎麼拿到的)

常常可見,三台車一起開,車距也沒拉很開,結果開在內線,外側卻是完全空的!!!!
你能想像那種智障畫面嗎?
外側完全淨空耶! 結果三台小烏龜竟然可以一起龜在內側

台灣交通教育之失敗隨處可見
不能佔用內側原因
1.其實就算你在內側車道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四款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這已經告知你是要讓,超速歸超速。
2.道交條例第47條也明確的告知超越前車須由左側超車而非右側,而你可能就因此佔據超車道,而可能導致車輛進行非正確超車,我們都很清楚右側超車因為視角的關係,所以風險會高於左側。
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中規定,「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所以基本上你行駛內側車道除非
1.後方沒車,或距離仍遠不造成堵車。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2.中外線塞車。
3.不影響中線超車。
簡單來說不影響他人超車下你是可以行駛的

真要罰也是有罰則,但是要狀況成立。並不是說你不能佔用內側,符合某些條件下是可以允許的。
而簡單來說沒事就不要去占用,如果內中外線或內中線並行情況下下我是會去閃(閃燈)內線的車輛,畢竟那是合法的超車道,同理我也不需要因為佔據內線者而進行違法超車,若產生事故我是要負較大責任。所以樓主的情況不能說完全合法,不是限速110就內線行駛110即可,法律並不是只有一條
KAoOo. wrote:
樓主這麼守規矩 那麻...(恕刪)

當然沒問題啊,不過如果你在我後面請不要亂閃遠燈喔。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
如果有警車和救護車鳴...(恕刪)

你怎知道車上不是急診醫師趕著去開刀,孕婦羊水破了要趕去醫院,臥底幹員要跟監,神明指示要趕時辰,前車恍神必須要換道超車....,超車道就是超車用的,很難懂嗎?你可以開中線用110定速啊,為何故意占用內線?世界沒有因為你控制內線車速就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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