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河魨 wrote:
台大:肯定 消防隊:...(恕刪)


新店分局是收了蕭家多少好處啊!?

處處在幫他們粉飾,甚至不惜和稱兄道弟的 119 槓上?

哪天 119 被搞毛了,躁鬱症發作,就放火燒了新店分局也說不定喔!

會滅火的絕對很會放火,新店分局你們要小心啊!

chl2528 wrote:
請向警政署督察室檢舉...(恕刪)

說得好! 應該向監察院檢舉!

isdera wrote:
說得好! 應該向監察...(恕刪)


要不要發動連署阿
這不失為一個方法
讓那些要為蕭家掩護的人閃一邊去
要連署算我一份
監察院+警政署
這種事情不處理

以後人人都可擋救護車就是了
擋完了再比中指

真是
"台灣大學校方昨天說,蕭生終於克服恐懼、出面公開道歉,勇敢為自己行為負責,校方最近就會召開獎懲委員會,討論後續處分,小則申誡、大則退學。"

這是在睜眼說瞎話嗎........................
河蟹性"蕭"!!!
chl2528 wrote:
請向警政署督察室檢舉...(恕刪)
最近很流行比中指擋車

前幾天台中烏日也出現個中指哥騎機車擋消防車,再比出一個擋車成功的中指

改天組個車牆在他們上班/課時擋住他們的路,再比中指敬禮好了

chl2528 wrote:


請向警政署督察室...(恕刪)



這倒是真的!

看看台中市的警方就知道了....

中指蕭!踹~~~
馬的!還是不出面親自道歉!

台大似乎也打算重輕發落!看來這個國家是沒救了!再講一次 2012 大洗盤!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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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擋救護車 北檢分案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台灣大學博士生蕭明禮去年底因阻擋救護車,並比中指,引發社會討論。台北地檢署今天接獲新北市新店警分局函送,已分傷害罪及妨害公務罪偵辦。



99/12/24 發生的事情,
一直到今天(1/6)函送~

新店分局之分局長 & 副分局長是怎樣,
想吃案嗎, 瀆職
還是這就是我們公務員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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