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以該路段此為後門資已證明.........某一種情況下就不超車是可以行駛否則何需畫蛇添足
文法解義超車道就是超車道也是最簡單根本不用後面加什麼什麼囉哩叭縮一堆....也是最清楚超完車就退出超車道最簡單最明瞭只適用超車也不會跟速限拆開阿超車到最高就110...超速占線就是罰錢警察舉證也容易更不用扯從今年才剛建還沒蓋好的什麼權
法規就是這樣寫白紙黑字有後門兩照對立事實就是事實而且是白話文耶.....可用自己觀感混淆視聽幫忙解說?
交通部原文網址
請注意交通部路權解說是HTTP404不存在的東西正在想..........這位大哥從去年交通部並沒有特別貼這個....而今年度好一點有改一些些但是後門還是在
法規白紙黑字...你講的路權交通部點下去沒文..靠百姓得自己打飛機玩自己....這樣也行

而且現在扯這個扯太遠你要記得...這個網頁在今年才有稍改從以前路權解說就是單靠這一頁...這也是事實人民被玩了好久也是事實
一個單位的行政的草率浪費公帑薪水爽爽領可以瞞混快10年今年才來修建?
herblee wrote:
內側車道 = 超車...(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