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ger0003 wrote:
Get a life frogghoul, please.
...(恕刪)

Maybe he ain't got a life...

hartgez4 wrote:
看大師會不會真的像他嗆管員的
真的跑去論壇鬧,歐不,是開示
好期待呢


咪兔
追求卓越 樂在其中 Mac Cool...

AriesKao wrote:
已詢問律師顧問,保留法律追訴權


樓主呀,你的律師顧問,真的講"保留法律追訴權"呀??

那建議你趕快換掉那個律師顧問吧

一個法律人說出"保留法律追訴權",是會笑掉別人大牙的 :P


至於一般人(非法律人)說"保留法律追訴權"

目的大多都只是想發表聲明,嚇嚇對方,柔性施壓罷了,實質上不具任何意義

大家可以看看社會新聞,只要說出"保留法律追訴權",後來幾乎都沒有下文,沒有提告

因為想告的早就去告了,

會講"保留法律追訴權",幾乎都只是想嚇嚇人罷了:P

社會新聞中講"我保留法律追訴權",幾乎等於"我不會提告":P


我比較支持樓主直接提告啦,

說"保留法律追訴權",氣勢很弱,感覺後來會沒有下文的感覺 :)
pafupafu wrote:
樓主呀,你的律師顧...(恕刪)


嗯? 想必你沒在看內文吧
我文章內寫的很清楚了喔
之後是他跟網友開戰的問題

弱不弱也還好,個人認為
必竟朋友看他的文章是覺得
這種告了,大概問題也不會改變什麼
劣根性的問題吧

難不成要我告了,然後讓他知道我地址跑來盧我???
我又不是笨蛋

做任何事,沒100%左右的把握,不如別做
困難的事,簡單做才是高招
我不是傻子,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梗
不會在我身上上演

光看他能跟網友互嗆這麼久
還能搞到網管出面回覆…
看了也是醉ˇˇ
您有興趣,您可以上

講保留法律追訴權,原意是用在提醒對方
不是讓旁人來看弱不弱強不強…

覺得弱
您可以主張看看自已權益是否受損,然後值不值得去做這件事
若您覺得值得,當然ok…
just do it!!!


AriesKao wrote:
做任何事,沒100%左右的把握,不如別做


我瞭我瞭,告了也不見得成,何必浪費時間力氣 :)


所以看到"我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句話,

我就知道幾乎等於"我不會告" :)


只是比較訝異法律顧問一個法律人,會講出"保留法律追訴權"這部份,哈哈:P
pafupafu wrote:
樓主呀,你的律師顧問...(恕刪)


絕對不要和瘋子認真
除非你能比他瘋!!!

不可質疑你的大師
阿彌陀佛

pafupafu wrote:
我瞭我瞭,告了也不...(恕刪)


誤會了,是告下去的罰責太輕…
個人認為沒啥作用

why?
因為就這位仁兄在四千樓中的一言一句下來觀察出
他老兄根本講不聽…

何必對著木頭說話呢???又不會講一講就變檜木!!!
懂吧…

更何況出家人應守善道,守戒律,少說多做
但是就這四千樓讓我看來?打了大大的驚嘆號



麥啦…我又不是在醫院,何必給自已腦內壓力ˇˇ
有受益的事可以做…但這種是受""的事
想想還是算了

樓主及此樓99.9版友還有歡樂樓的99.9版友,雖然事情已落幕,但小弟我要來指責你們的不是:

大師只是怕大家超速,所以才會寧願自己收到紅單,87km時速跟前車配合擋住大家,這樣的胸襟氣度非一般人可.

樓主破了大師的陣,99.9版友不認同,連帶害的我拜師失敗!

藍瘦!香菇!!!

下次不可以了知道嗎!

frogghoul大大您快點回來,我要拜您為師!

本大爺是偉大的騙人布船長!!

winston999 wrote:
絕對不要和瘋子認真...(恕刪)


所以寬嚴大私跑去跟管妹argue?
我已經完全跟不上了

這種鳥事告了也是浪費生命。。。。。
我只是真的覺得這大私病的很重就是了
不過病的很重的人通常不會自己承認
就算被告,他大概也會說司法不公吧


狙擊王-人力雙缸是王道 wrote:
樓主及此樓99.9...(恕刪)


放心
他開大絕去挑管管了…
會不會蓋樓我就不知道了,還沒見過有人可以跟管管蓋起來的
有的話就01開版以來第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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