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esKao wrote:已詢問律師顧問,保留法律追訴權 樓主呀,你的律師顧問,真的講"保留法律追訴權"呀??那建議你趕快換掉那個律師顧問吧一個法律人說出"保留法律追訴權",是會笑掉別人大牙的 :P至於一般人(非法律人)說"保留法律追訴權"目的大多都只是想發表聲明,嚇嚇對方,柔性施壓罷了,實質上不具任何意義大家可以看看社會新聞,只要說出"保留法律追訴權",後來幾乎都沒有下文,沒有提告因為想告的早就去告了,會講"保留法律追訴權",幾乎都只是想嚇嚇人罷了:P社會新聞中講"我保留法律追訴權",幾乎等於"我不會提告":P我比較支持樓主直接提告啦,說"保留法律追訴權",氣勢很弱,感覺後來會沒有下文的感覺 :)
pafupafu wrote:樓主呀,你的律師顧...(恕刪) 嗯? 想必你沒在看內文吧我文章內寫的很清楚了喔之後是他跟網友開戰的問題弱不弱也還好,個人認為必竟朋友看他的文章是覺得這種告了,大概問題也不會改變什麼劣根性的問題吧難不成要我告了,然後讓他知道我地址跑來盧我???我又不是笨蛋做任何事,沒100%左右的把握,不如別做困難的事,簡單做才是高招我不是傻子,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梗不會在我身上上演光看他能跟網友互嗆這麼久還能搞到網管出面回覆…看了也是醉ˇˇ您有興趣,您可以上講保留法律追訴權,原意是用在提醒對方不是讓旁人來看弱不弱強不強…覺得弱您可以主張看看自已權益是否受損,然後值不值得去做這件事若您覺得值得,當然ok…just do it!!!
AriesKao wrote:做任何事,沒100%左右的把握,不如別做 我瞭我瞭,告了也不見得成,何必浪費時間力氣 :)所以看到"我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句話,我就知道幾乎等於"我不會告" :)只是比較訝異法律顧問一個法律人,會講出"保留法律追訴權"這部份,哈哈:P
pafupafu wrote:我瞭我瞭,告了也不...(恕刪) 誤會了,是告下去的罰責太輕…個人認為沒啥作用why?因為就這位仁兄在四千樓中的一言一句下來觀察出他老兄根本講不聽…何必對著木頭說話呢???又不會講一講就變檜木!!!懂吧…更何況出家人應守善道,守戒律,少說多做但是就這四千樓讓我看來?打了大大的驚嘆號麥啦…我又不是在醫院,何必給自已腦內壓力ˇˇ有受益的事可以做…但這種是受"驚"的事想想還是算了
樓主及此樓99.9版友還有歡樂樓的99.9版友,雖然事情已落幕,但小弟我要來指責你們的不是:大師只是怕大家超速,所以才會寧願自己收到紅單,87km時速跟前車配合擋住大家,這樣的胸襟氣度非一般人可.樓主破了大師的陣,99.9版友不認同,連帶害的我拜師失敗!藍瘦!香菇!!!下次不可以了知道嗎!frogghoul大大您快點回來,我要拜您為師!
winston999 wrote:絕對不要和瘋子認真...(恕刪) 所以寬嚴大私跑去跟管妹argue?我已經完全跟不上了這種鳥事告了也是浪費生命。。。。。我只是真的覺得這大私病的很重就是了不過病的很重的人通常不會自己承認就算被告,他大概也會說司法不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