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anse wrote:
不接受法令的人是違...(恕刪)
我有沒有違規 是問號
某些人(包括你)不願意(不認同)接受政府法令的更改 是事實
這樣的話 你還確定你們是(大部分)守法的好公民嗎?
還有在這聲明一下我的想法
我(們)討厭的 排斥的 是那種正事不幹一天數十上百件的把檢舉當消遣 當紓壓 造成大家困擾的"檢舉達人"
阻礙通道 或對你當下造成困擾的惡性違規 當然支持你檢舉 而且那是你的權益
警方這樣的改變 是立意良善的(剔除惡意.無謂檢舉 增加勤務空間)
希望來這瀏覽的諸公網兄們 千萬別誤會我(們)支持改變的 就是惡性違規人
人無聖人 我有違規沒錯 我也有繳款啊
這難道不是守法的表現嗎?
如果你也是三餐馬路找的社會人 我想 你會懂我想表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