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694 wrote:
第一:我沒有站在誰的立場..我只是假設所有的可能性。
第二:因為我跟專訪這篇的記者認識,他有告知我老翁曾向家人表示因為遭人冤枉又遭高額求償故忿忿不平,所
以這已是透過當事人本身的主觀說法及構成其尋短之原因。...(恕刪)
讓我幫車主講幾句話...
您有沒有發現這麼多討論,車主並沒有出來舌戰..,車主發這篇說明我覺得主要並不是針對您朋友的媒體報導,而是有網友把事件轉貼到01這裡來(那篇已遭站方刪除),並直指開BMW的人財大氣粗逼死老人,導致很多人誤會並對車主批判,所以車主才會發文做一些說明(那篇發文的人連個道歉也沒說,還講一堆宗教謬論,褻瀆宗教..).
另外,不管同情或指責老人,有一件事大家都沒說到,自殺在法律上是不被容許要被判刑的,這一點老人家是明顯做錯了,奉勸大家不管是犯了錯或是遭到不白之冤(相信我,天上掉下來的不會只是禮物),都要勇敢面對,相信並期待司法能還一個公道(有上訴制度,台灣總還有好法官!).
鐵達尼 wrote:
假設:那天你在路上跑步,有人大喊抓賊,路過的警察認為你在逃跑,這時你就是現行犯,必須接受攔查;攔查時發現你身上有與贓物一模一樣的物品,這時你就是準現行犯,必須押往警局移送法辦;當路人看到你被人贓俱獲,認定你是小偷,招眾人唾棄追打時,你作何感想?這時你應該想到我,雖然我無法證實你的清白,但卻能讓你的人格不受汙衊!.
所謂現行犯.是未脫離掌握中的犯罪人...
你說的狀況...只能算疑犯....不能上手銬逮捕
攔查是一定要的....
與贓物一模一樣的物品....這我很難理解....
一樣...但也能辨別物主吧...
手機?金項鍊?名牌包?
直接叫失主過來....應該有地緣相關...不可能跑到十幾公里外抓你....
馬上認人....不用到警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