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終止禁行機車的規定!

雖然這是去年的文章了...

不過,一直以來是覺得有其「取消禁行機車道」的必要~~

更何況,現在機車族的人數增加,其行駛道路面積更應該增加....

而不是只為了服務特定的族群...

公共基礎建設,應由人民共同承擔、共同使用~~


別再為了什麼「保障機車騎士安全論」來搪塞一切,一群機車塞在慢車道,跟公車、汽車一起爭道,
請問,會更安全嗎?

上位者,別換了身份... 脖子上面的東西也跟著換了...

加入連署....
acbc wrote:
小弟說了, 這是不同...(恕刪)


不管是機車還是單車,都應該有合理的路權,政府打壓機車也同時打壓單車,如果實施車速分流,讓機車和汽車走一樣的路,慢車道就還給腳踏車使用吧!!!



這樣不就得了~

還囉嗦那麼多幹嘛~

日本兩段轉只有49CC的才要

而且有限速30KM的規定

而50CC以上的限速跟汽車一樣

所以日本才規定49CC的要在慢車道
我喜歡研究車~
Jcatgp03d wrote:
"又有誰知道機車不鑽是合法的......"

這句話有根本的問題吧......實際上,機車同車道併行是違法行為,
只是單純的,在台灣,機車不可能不併行,所以沒辦法禁止

問題是我們的交通法規裡的確是有規定不能並行
也有罰則(記得有)
可是沒在執行
因為在前線執法的警察都知道難以執行
警察不抓加上機車不用駕訓駕駛人自然沒有經歷過道安講習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認為這樣是合法的

小弟我也覺得取消會比較好
一條四線道
有兩條是禁行機車道
最外線不是公車就是小黃,不然就是違規停車的
再來常常公車會兩台一起靠站
後面那台靠不過去
就只能停斜的
這樣機車能走的兩條路都被封死了
只能冒著被偷拍的風險走禁行機車道
還要小心公車突然衝出來被撞飛
所以最好是設個公車專用道
不要只有一小段有
這樣公車就會從最外線一路切到最內線
或反過來切
對後方來車真的是很危險
小黃也常常亂切
看到小黃都會閃遠點...
要改善交通應該不容易
主要是上面那些官員脖子以上的東西發揮作用
不然只會一樣亂吧
台北市長都說要我們少騎機車多坐捷運了...
哪會開放路權..
台灣人一向都是散沙..

不管如何連署
都不會成功的
因為政府就是不理你
你能怎樣!

明年縣市長選舉
大家看著辦吧

用您的選票
表達我們的意見!

可惡阿...政客
支持廢除禁行機車,因為真的無時無刻被違規汽車檔道。
以前因為機車族, 自己認為機車只是過渡期 過幾年應該也會開車 就不要計較那麼多了 所以機車族難以團結

但是 現在有節能減碳的新理念 跟10年前大大不同

騎機車不表示就是沒錢 而是相對四輪, 比較愛護環境的舉動 (請不要再扯那些機車排氣的問題了....汽車綜合來說, 一定比機車不環保, 請不要再凹了~)

也不要說啥都騎自行車的廢話來意氣用事,
zen-tai wrote:
台北市長都說要我們少...(恕刪)


選票也很難改變那些兩個口的觀念吧......如果改不了觀念換再多人也沒用果多數人都有車速分流的意識,在上官員肯接受建言,那馬路上就太平了
草莓族是父母種出來的 wrote:
以前因為機車族, ...(恕刪)

其實也不用拿愛護環境當理由
對大部分人來說
騎機車是因為比開車跟搭大眾運輸便宜
而且違規鑽車陣警察不管比較不會被塞到
政府單位尊重人民的選擇
如果真的是位機車族著想
應該是要放寬路權
一大堆車在狹窄的車道上擠來擠去不會比較安全
再者如果真的是要吸引(或逼迫)民眾去搭大眾交通工具
應該是要先把系統作好
再來提高各種自用交通工具的使用成本
降低大眾運輸工具的費用
讓兩者差不多
而是一昧縮減機車路權
然後叫大家去搭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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