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是去年的文章了...不過,一直以來是覺得有其「取消禁行機車道」的必要~~更何況,現在機車族的人數增加,其行駛道路面積更應該增加....而不是只為了服務特定的族群...公共基礎建設,應由人民共同承擔、共同使用~~別再為了什麼「保障機車騎士安全論」來搪塞一切,一群機車塞在慢車道,跟公車、汽車一起爭道,請問,會更安全嗎?上位者,別換了身份... 脖子上面的東西也跟著換了...加入連署....
Jcatgp03d wrote:"又有誰知道機車不鑽是合法的......"這句話有根本的問題吧......實際上,機車同車道併行是違法行為,只是單純的,在台灣,機車不可能不併行,所以沒辦法禁止 問題是我們的交通法規裡的確是有規定不能並行也有罰則(記得有)可是沒在執行因為在前線執法的警察都知道難以執行警察不抓加上機車不用駕訓駕駛人自然沒有經歷過道安講習所以大部分的人都認為這樣是合法的
小弟我也覺得取消會比較好一條四線道有兩條是禁行機車道最外線不是公車就是小黃,不然就是違規停車的再來常常公車會兩台一起靠站後面那台靠不過去就只能停斜的這樣機車能走的兩條路都被封死了只能冒著被偷拍的風險走禁行機車道還要小心公車突然衝出來被撞飛所以最好是設個公車專用道不要只有一小段有這樣公車就會從最外線一路切到最內線或反過來切對後方來車真的是很危險小黃也常常亂切看到小黃都會閃遠點...要改善交通應該不容易主要是上面那些官員脖子以上的東西發揮作用不然只會一樣亂吧
以前因為機車族, 自己認為機車只是過渡期 過幾年應該也會開車 就不要計較那麼多了 所以機車族難以團結但是 現在有節能減碳的新理念 跟10年前大大不同騎機車不表示就是沒錢 而是相對四輪, 比較愛護環境的舉動 (請不要再扯那些機車排氣的問題了....汽車綜合來說, 一定比機車不環保, 請不要再凹了~)也不要說啥都騎自行車的廢話來意氣用事,
草莓族是父母種出來的 wrote:以前因為機車族, ...(恕刪) 其實也不用拿愛護環境當理由對大部分人來說騎機車是因為比開車跟搭大眾運輸便宜而且違規鑽車陣警察不管比較不會被塞到政府單位尊重人民的選擇如果真的是位機車族著想應該是要放寬路權一大堆車在狹窄的車道上擠來擠去不會比較安全再者如果真的是要吸引(或逼迫)民眾去搭大眾交通工具應該是要先把系統作好再來提高各種自用交通工具的使用成本降低大眾運輸工具的費用讓兩者差不多而是一昧縮減機車路權然後叫大家去搭捷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