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都搞不懂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的有開車上路的??
說簡單點 我在市區開車要左轉 只要我能判定對向車的距離夠遠 車速沒超速(50KM/H以內)
市區大約50~60公尺就很足夠左轉絕對沒問題.....對向車也不需要減速
但是當今天這個路段對向車用160KM的速度狂飆 已經違反一般道路駕駛的信賴原則
我相信T車那幾個停頓也是有在看對向來車 但是這個時間點是看不到的
因為B車還在前一個路口 但B車正以秒速44公尺以上飆過來
T車想要停止或是要完成轉彎已經是通通來不及 因為B車在兩秒內就從視線出現然後撞擊到了
這段距離在正常時速下是需要6秒以上
正常速度下這六秒 T車過得去 B車也撞不到 就算接近也閃的開
GGFR帳號 pharmacist
hanawa wrote:
光速是每秒30萬公里,只會耍嘴砲有意義嗎?
連小學生的基本數學都不會嗎?
時速180公里,等於180000公尺,一小時3600秒,你應該連除法也不大會吧?
計算機自己按一下,
100公尺只要2秒就到了,
2秒鐘內你能從靜止狀態把車安全轉過一個車道?
更別提台灣很多可左轉道路,你把車停在中線待轉,對向可視距離連50公尺都不到,
只要有個飆車族衝過來,怎麼轉都必死無疑.
很多直行路權至上者只是運氣好在自以為安全轉彎時沒遇到敢死衝鋒車而已
至於三寶不三寶的
如果直行車乖乖照速限走
憑b車優異的操控特性加上安全魔人引以為傲的巡跡防滑功能
要閃過也不是不可能
就算閃不掉而撞上
一來傷亡不致如此慘重
二來直行車也可將肇責減到最低或是零肇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