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說個我遇到的例子,在內線要超車,外側車輛時速約90,內側前方車輛也龜在90,前方車輛與前前車300m以上的距離,等了20秒,先閃燈,恩~被無視,還是沒有要加速,在閃一次,要求加速,還是沒有要跑快一點,我也切不出去。只好小按喇叭,終於加速了。100不到時速前車終於超完他要超的車,切出外道。小弟全力加速到120以內在超過外道的前車後,在中線的前車立刻切回超車道跟在我後面,也加速到120以上跟來閃我車燈加喇叭。他按完後立刻減速到100繼續當超車道路隊長。等我超完車後,切到中線。我還是只能遠遠的看到後照鏡那台前車在內線沒有要超過我。那我剛剛是在被閃啥意思的,實在搞不懂阿~~
認真回你,因為你的錶沒有通過國家認證標準,如何證明你的時速就是真的110或100?加上內車道是超車道,沒超車必要請切回中線道,另外再告訴你,限速110可以開到120以上才會被開單,為什麼勒?因為大部分的車時速表或你看到的GPS時速都沒有經過認證,只有紅斑馬手上那隻才是經過國家認證的,因此才會放寬10公里的誤差,這樣你懂了嗎?
老C wrote:自己為要超車就可以超...(恕刪) 很多時候我為了超車開在內線, 但速限110(~120), 中線車也開110(~120), 就是超很慢.而違規超速, 在後方閃燈, 有何道理?有時, 前方車陣(我最後一台), 後方狂閃燈.這時候我會讓他到我前方, 換我狂狂狂閃他, 爽!不違規下, 提醒前方用路人讓路可以接受,但自己若違規, 就不用要別人閃開了吧, 路不是你家的.有法律規定醫生可以超速去醫院嗎?緊急情況, 可以找警察幫忙開道.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那我覺得應該要立法,經舉證於法定最高速限佔用內側車道者處五萬至十萬罰鍰。...blockquote> 參考美國吧,右側沒有車時佔內線就算違規了。除非右側車道有車,可以一直超車。
我覺得這題跟"女生要不要穿得很暴露"很像阿女生當然可以隨便穿,法律上都站得住腳但是大家都知道穿很少容易吸引犯罪除非特殊情況,不然正常都會避免穿很暴露然後變成被害者再來上醫院還是法院處理半天,再來哭為什麼檢討被害者沒人想要這樣子,同意吧?!佔用內車道很像,對吧除非車多到很難保持安全距離得切回去不然擋著超車道就是容易吸引高速車們到處鑽來鑽去大可以堅持自己法律上站得住,但是等到出車禍了再來醫院或法院處理,這是大家想要的嗎還沒有提到車禍也會害到後面好好開車的人堵好幾公里事實就是這樣,法律只是最後手段養成好的用路習慣對你自己不只是安全保障,出問題也是法律保障前題是要先知道什麼是好的用路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