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的紅色馬3 車牌2489-NZ

個人覺得 板大不提告 真的很該打

那台馬3 擺明逼車+嚇人了

樓上有人說到 要讓出車道

依速行駛 有需要讓???

就一個機車道 + 一個汽車道 是要讓去哪?

直接投訴 蘋果了拉

一堆替馬3護航的 連影片都不看 就可以回文

真強!!!

最近騎馬舞 很夯~~~是否想當 跨下那位

蘋果專用 爆料
http://www.appledaily.com.tw/index/complain
新聞已經報囉
那台紅色馬3還是真帥阿
恭喜囉
我有看完整段影片
我是覺得先不管法律怎樣
如果我是騎機車的
看到後視鏡有車接近
我會自然往右邊靠
就讓他先過去
更何況右邊明明就還可以切進去..沒車

雖然不管怎麼樣都是馬3不對
但是試問..樓主你願意坐著輪椅去跟他談賠償嗎?
騎重機的請多小心
開車的也請多小心
這樣不是很好

按照交通規則禮讓一下
不禮讓也沒關係
不要違規就好
就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
就是這種 "旁邊沒車,騎兩輪的是不會閃一邊嗎?" 的想法

造就出國內大部分四輪駕駛一副 "我要過去了,檔在我前面的機車給我閃一邊!" 心態


小貴人 wrote:
個人覺得 板大不提告...(恕刪)


請問有誰是替馬三護航的?
我只看到 罵馬三的與罵馬三順便罵樓主的。

mechsimon wrote:
明明外側車道 幾乎都不滿一個正常車道寬 原則上是屬於機慢車用吧

哪來的一直佔用內側車道??? 啊是要讓到哪裡去呀??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
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Dubebe wrote:

現行法令規定重機等同汽車,也規定不能並排行駛
既然不能並排行駛,騎車在車道的左邊中間還是右邊有差嗎??
憑甚麼平常重機體積小鑽車就要被砲轟
現在又要說重機體積小應該騎邊一點讓汽車過...
一堆人邏輯好怪啊,我真的好難懂喔~~


當然有差

雖然重機的確比照汽車,內外車道均可行駛

可是速度比人家慢卻佔用內側車道其實是"不道德"的

依據現行法規,超車只能從左側超車,你這樣等於扼殺後方來車的合法超車機會

駕駛道德

第101條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再說樓主並非沒有空間讓車

明明左側就是空的可以讓

地上畫的也是虛白線可以變換車道



你要不然就加速離去,要不然就讓

在那要快不快擋別人有啥意義

ponjiayulady wrote:
說真的嗶成那樣還能夠...(恕刪)

逼車被你講的理所當然
搞不清楚狀況嘛你

ponjiayulady wrote: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恕刪)




喔,貼這個你想表達什麼?
前面有人說重機實際速度大概60~70KM...影片中那條路限速也是60.70KM而已?
重機行進速度差不多跟速限一樣的話,請問何來行駛速度較慢的理由?
還是照你的邏輯我在這條路開速限70KM以上,在我前面的車都要乖乖靠右讓大爺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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