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是您只看得到"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其他寫甚麼,您通通看不到還說法律允許法律權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前面通通讓開,我開110"? 請明確指出上面紅色文字的論述出處在你給不出來之前,我不會再回覆你的任何言論--要引用我說過的話,而不是你自己自嗨亂推敲今天引述不出來,我會直接把你設為黑名單,以後你也不用費心回我文
看到小賢子 wrote:合法變換車道?阻礙...(恕刪) 法律是保障"不特定"人的權利如果是您開100願意開在90後面?法律沒有"保障"在超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吧?為了減少相對速差間的擾動才有許多交通管制措施
8924132 wrote:這圖被擋的110不會抱怨?沒安全距離都有人抱怨了更罔論中線空蕩蕩? 別人抱怨干我什麼事??我有抱怨嗎? 我不是一直強調排隊嗎? 誰先卡到位誰優先使用中線車道的車在內側車道車輛的安全車距之外先卡到位進入內側車道當然由原中線車先行,法律就是這樣規定你跟那個小k有夠像,到處亂扣帽子黑名單,掰
看到小賢子 wrote:是喔!所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是01版網友自己在法律上添加的喔~還是你故意視而不見?如果這不是法律保障,那甚麼才是保障?你還真會想像。 "但書"的意思是甚麼呢?更別說"法律"有說能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行政院出來的叫"法律"?拜託用詞遣字也注意一下內側超車為超車道100超90合法使用超車道您能拿他有輒?這就是"保障"
看到小賢子 wrote:所有車輛都在抱怨自私的人權D車 小弟有提出不會影響或影響更小的可能性完全遵從"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法規不知道您看了沒有?比較過了嗎?預防勝於治療權利所相對的就是義務義務的存在是權利存在的前提權利人要享受權利必須履行義務任何一項權利都必然伴隨著一個或幾個保證其實現的義務法律關係中的同一人既是權利主體又是義務主體權利人在一定條件下要承擔義務想早點到目的地就是要早點出門不是想說開110在超車道所有人都會讓"法律"可沒賦予這樣的權利
Gullit168 wrote:別人抱怨干我什麼事??我有抱怨嗎? 我不是一直強調排隊嗎? 誰先卡到位誰優先使用中線車道的車在內側車道車輛的安全車距之外先卡到位進入內側車道當然由原中線車先行,法律就是這樣規定你跟那個小k有夠像,到處亂扣帽子黑名單,掰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是讓人排隊用的"行車道"?權利是講"資格"、"權"、"能"的那一句"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包含的不只是"權利"更有著要人遵守的"義務"您只看得到"利益"的那一部分小弟完全依照您的論述將其最佳化推演發現行不通問您如何"自圓其說"何來"扣帽子"之說?被您黑名單,小弟有任何損失?這是哪門子懲罰?